发布时间: 2020-12-04 10:50:52来源:武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字号:[ 大 中 小 ]分享:
提问者 | XXX |
留言时间 | 2020年11月28日 |
内容 | 物业费调升的依据是什么? |
回复者 | 武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回复时间 | 2020年12月4日 |
回复内容 | 您的来信已收悉,对于您反映的问题,我委十分重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根据《关于印发武汉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武发改价格〔2019〕298号)的规定,我市中心城区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房屋主管部门参照《武汉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DB4201/T534-2017)制定,上述标准最高可上浮20%,下浮不限。当业主大会成立后,物业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其标准由业主大会与物业双方协商确定,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公开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主体,在政府制定的收费标准内与之约定具体收费标准,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并向辖区价格主管部门报送物业服务合同。 特此回告 联系方式:82796046 安主任 |
上一篇: 关于物业收取水费相关问题的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