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安监管规〔2018〕4号
市安监局关于印发武汉市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
风险分级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相关区安监局: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加快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构建科学有序的安全监管模式,防范和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市安监局制订了《武汉市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监管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武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7月30日
武汉市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风险
分级监管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监督管理,促进非煤矿山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非煤矿山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制度和规范,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的通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省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完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监管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非煤矿山企业(包括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尾矿库,下同)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监管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监管是指根据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和风险程度对非煤矿山企业进行安全生产风险分级后,市、区安监部门按照属地监管、科学评定、分类指导和动态管理的原则,对非煤矿山企业实施有针对性的差异化监管。
第四条 市安监局负责指导、协调和综合全市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监管工作。
区安监局负责辖区内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初评和监管工作。
第五条 每年年初区安监局组织开展辖区内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初评工作。初评工作可聘请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能力的人员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具有相应技术能力的技术服务机构承担。初评结果要通报非煤矿山企业。
区安监局每年2月底前完成辖区内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风险级别初评工作,并将初评结果报市安监局。
市安监局对区安监局初评结果进行审核,并于每年3月底前报省安监局备案。
第六条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为A(蓝色)、B(黄色)、C(橙色)、D(红色)四个等级,风险等级从低到高依次增加,A级(蓝色)为一般风险、B级(黄色)为较高风险、C级(橙色)为高风险、D级(红色)为最高风险。
第七条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根据矿山规模、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隐患排查治理、装备水平、bt365.me_S365网络超时_365是黑平台吗救援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具体标准见《武汉市露天矿山安全生产风险分级标准》《武汉市地下矿山安全生产风险分级标准》《武汉市尾矿库安全生产风险分级标准》(以下统称《分级标准》,见附件1-3)。
《分级标准》总分1000分,实际得分大于等于800分的为A级(蓝色),大于等于650分而小于800分的为B级(黄色),大于等于400分而小于650分的为C级(橙色),小于400分的为D级(红色)。
第八条 对连续3年内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降低一个等级:
(一)获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以上的;
(二)获得“五化”矿山建设、尾矿库综合治理或矿山科技应用示范企业的。
第九条 出现《分级标准》中规定的“一票否决”情形之一的,直接确定为D级(红色)。
第十条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实行动态管理,应结合“专家会诊”隐患排查结果和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变化情况及时调整风险级别。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工作原则上每年开展一次。
第十一条 非煤矿山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可暂不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风险分级工作:
(一)工商营业执照或采矿许可证被依法吊销的;
(二)被依法责令关闭或者予以取缔的;
(三)被依法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解散的。
暂不开展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的非煤矿山企业存在安全风险和隐患的,其风险管控和隐患整改工作由所在区人民政府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非煤矿山企业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标明本企业的风险级别、主要风险及应对措施;应当针对不同岗位制订岗位风险告知卡,列出岗位职责、岗位风险、岗位安全规程、事故预防及bt365.me_S365网络超时_365是黑平台吗措施等内容。
第十三条 市、区安监局应当根据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结果,绘制辖区内非煤矿山企业安全风险分布“一张图一张表”。
第十四条 市、区安监局应当对非煤矿山企业实施差异化监管,鼓励A级(蓝色)企业强化自我管理,促进B级(黄色)企业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推动C级(橙色)企业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督促D级(红色)企业采取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降低安全生产风险。
第十五条 市、区安监局应当按照属地监管原则,结合法定职责、日常监管和年度执法计划,统筹协调,针对不同风险等级的企业进行不同频次的执法检查,并建立分类监管工作台账。
区安监局对A级(蓝色)企业每年不少于1次,B级(黄色)企业每半年不少于1次,C级(橙色)企业每季度不少于1次,D级(红色)企业每月不少于1次。
市安监局对A级(蓝色)企业每1.5年不少于1次,B级(黄色)企业每年不少于1次,C级(橙色)企业每年不少于2次,D级(红色)企业每年不少于3次。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市安监局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附件:1、武汉市露天矿山安全生产风险分级标准
2、武汉市地下矿山安全生产风险分级标准
3、武汉市尾矿库安全生产风险分级标准
附件1
武汉市露天矿山安全生产风险分级标准
矿山名称: 评定时间:
项目名称 |
风险因素 |
标准分 |
实得分 |
矿山规模 |
大型 |
100 |
|
中型 |
50 |
| |
小型及以下 |
20 |
| |
设计与开采现状 |
有规范设计并按设计开采 |
120 |
|
有设计但部分未按设计开采 |
60 |
| |
边坡和边坡角 |
边坡管理制度完善,并较好落实 |
100 |
|
边坡管理制度不完善,未较好落实 |
50 |
| |
边坡高度、边坡角、台阶坡面角不符合设计与规范要求 |
0 |
| |
排土场 |
有正规设计,并按设计排土作业 |
70 |
|
有正规设计,未按设计建设 |
30 |
| |
周边环境 |
开采境界100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矿山或生产生活设施 |
90 |
|
开采境界300-1000米范围内有其他矿山或生产生活设施 |
50 |
| |
开采境界300米范围内有其他矿山或生产生活设施 |
0 |
| |
机械化程度 |
铲装作业全部机械化 |
80 |
|
铲装作业部分机械化 |
40 |
| |
凿岩设备 |
无禁止使用或淘汰设备 |
60 |
|
有禁止使用或淘汰设备 |
0 |
| |
安全生产标准化 |
二级及以上 |
75 |
|
三级 |
40 |
| |
隐患排查治理 |
注册“两化”体系,并正常运行 |
80 |
|
注册“两化”体系,但运行不正常 |
40 |
| |
bt365.me_S365网络超时_365是黑平台吗救援 |
设有专(兼)职救援队伍或与专业矿山救护队签订协议 |
50 |
|
无专(兼)职救援队伍且未与专业矿山救护队签订协议 |
0 |
| |
安全培训 |
“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及现场考核合格 |
85 |
|
“三项岗位”人员部分未持证上岗或证照失效,部分人员现场考核不合格 |
30 |
| |
从业人员未经安全培训或安全培训未达到规定学时 |
0 |
| |
技术管理 |
采矿、地质、测量、机电、安全等专业工程技术人员配备齐全 |
90 |
|
未标配专业工程技术人员,但与相关专业机构或人员签订了专业技术服务协议 |
60 |
| |
总 分 |
| ||
一票否决项 |
| ||
| |||
| |||
专家会诊结果 |
| ||
评定结果 |
|
评定单位及人员:
武汉市露天矿山安全生产风险分级标准说明
一、露天矿山安全生产风险分级标准最高分为1000分,实际得分大于等于800分的为A级矿山,大于等于600分而小于800分的为B级矿山,大于等于400分而小于600分的为C级矿山,小于400分的为D级矿山。
二、“开采境界”是指矿山核定的开采边界;“生产生活设施”是指本矿山及其它工矿企业的办公场所、宿舍、爆破器材库、高压输电线、非本矿所有的输电线路及设备、民房、油气管线等。
三、评定时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实行“一票否决”直接定为D级矿山。
1.无设计或未按设计自上而下、分台阶(分层)开采;
2.未建立边坡管理和检查制度;
3.未采用机械铲装、机械二次破碎;
4.未采用中深孔爆破;
5.排土场无正规设计或未按设计排土作业;
6.未配备相关工程技术人员,又未与相关专业机构或人员签订专业技术服务协议;
7.未注册隐患排查治理“两化”体系;
8.未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最低等级或标准化等级证书过期;
9.重大安全隐患未整改到位;
10.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
四、矿山安全生产风险等级以填表时日期为准。
附件2
武汉市地下矿山安全生产风险分级标准
矿山名称: 评定时间:
项目名称 |
风险因素 |
标准分 |
实得分 |
矿山规模 |
大型 |
100 |
|
中型 |
50 |
| |
小型及以下 |
20 |
| |
设计与开采现状 |
有规范设计并按设计开采 |
80 |
|
有设计但部分未按设计开采 |
40 |
| |
井下同期 作业人数 |
小型矿山井下同期作业人数不超过30人(含30人) 中型矿山井下同期作业人数不超过100人(含100人) 大型矿山井下同期作业人数不超200人(含200人) |
35 |
|
小型矿山井下同期作业人数超30人(含30人) 中型矿山井下同期作业人数超100人(含100人) 大中型矿井下同期作业人数超200人(含200人) |
15 |
| |
开采深度 |
小型矿山开采深度小于800米 中型矿山开采深度小900米 大型矿山开采深度小于1000米 |
35 |
|
小型矿山开采深度超过800米 中型矿山开采深度超过900米 大型矿山开采深度超过1000米 |
15 |
| |
开拓方式 |
平硐开拓 |
60 |
|
斜井或立井开拓 |
40 |
| |
混合开拓 |
20 |
| |
采矿方法 |
采用充填采矿法(技术) |
35 |
|
未采用充填采矿法(技术) |
15 |
| |
采空区 |
建立和执行顶板管理制度,以及采空区监测和治理到位 |
35 |
|
建立和执行顶板管理制度不够,采空区未实施有效监测和治理 |
5 |
| |
水文及工程地质条件 |
简单 |
60 |
|
中等 |
30 |
| |
复杂 |
10 |
| |
周边环境 |
不存在水体下、建筑物下、铁路下开采或在采动影响范围内无居民区、重要建筑物、重要公共设施等 |
35 |
|
在水体下、建筑物下、铁路下开采或在采动影响范围内有居民区、重要建筑物、重要公共设施等 |
15 |
| |
机械化程度 |
凿岩铲装运输作业全部机械化 |
50 |
|
部分作业机械化 |
25 |
| |
通风系统 |
建立完善的机械通风系统,局部通风管理安全可靠 |
55 |
|
建立机械通风系统,但通风管理不规范 |
30 |
| |
排水系统 |
防排水系统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水害隐患及时排查治理 |
30 |
|
防排水系统部分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存在水害隐患未治理 |
10 |
| |
提升运输 |
提升运输系统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
40 |
|
提升运输系统部分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
15 |
| |
六大系统 |
全部建成并正常使用 |
40 |
|
部分建成并正常使用 |
20 |
| |
未建成或使用不正常 |
0 |
| |
安全生产标准化 |
二级及以上 |
50 |
|
三级 |
30 |
| |
隐患排查治理 |
注册“两化”体系,并正常运行 |
60 |
|
注册“两化”体系,但运行不正常 |
30 |
| |
外包工程 |
安全管理规范,按规定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
45 |
|
安全管理不够规范,但签订了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
20 |
| |
未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或发、承包单位信息未录入外包工程信息平台的 |
0 |
| |
bt365.me_S365网络超时_365是黑平台吗管理 |
设有专(兼)职救援队伍或与专业矿山救护队签订协议 |
30 |
|
无专(兼)职救援队伍且未与专业矿山救护队签订协议 |
0 |
| |
安全培训 |
“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及现场考核合格 |
45 |
|
“三项岗位”人员部分未持证上岗或证照失效,部分人员现场考核不合格 |
20 |
| |
从业人员未经安全培训或安全培训未达到规定学时 |
0 |
| |
技术管理 |
采矿、地质、测量、机电、安全等专业工程技术人员配备齐全 |
60 |
|
未标配专业工程技术人员,与相关专业机构或人员签订了专业技术服务协议 |
40 |
| |
技术资料 |
管理规范,图纸齐全 |
20 |
|
管理不规范,图纸填绘不及时 |
0 |
| |
总 分 |
| ||
一票否决项 |
| ||
| |||
| |||
专家会诊 结果 |
| ||
评定结果 |
|
评定单位及人员:
武汉市地下矿山安全生产风险分级标准说明
一、地下矿山安全生产风险分级标准最高分为1000分,实际得分大于等于800分的为A级矿山,大于等于600分而小于800分的为B级矿山,大于等于400分而小于600分的为C级矿山,小于400分的为D级矿山。
二、水文和地质条件划分按地质勘察报告确定;“混合开拓”指主平硐、斜井和立井混合使用,或者虽然是单一开拓,但井下有暗斜井、盲竖井。
三、评定时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实行“一票否决”直接定为D级矿山。
1.无设计或不按设计开采;
2.未形成完善的机械通风系统;
3.提升设备未按规定检测检验合格;
4.未为井下作业人员配备符合要求的自救器和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仪;
5.中小型矿山井下单班作业人数超过30人未建立人员定位系统;
6.井下存在独立规模大于3万立方米或者总规模大于50万立方米的采空区未进行监测和治理;
7.未配备相关工程技术人员,又未与相关专业机构或人员签订专业技术服务协议;
8.图纸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
9.未注册隐患排查治理“两化”体系;
10.未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最低等级或标准化等级证书过期;
11.重大安全隐患未整改到位;
12.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
四、矿山安全生产风险等级以填表时日期为准。
附件3
武汉市尾矿库安全生产风险分级标准
尾矿库名称: 隶属矿山: 评定时间:
风险因素 |
风险因素分值标准 |
标准分 |
实得分 |
等别 |
三等及以上 |
100 |
|
四等 |
50 |
| |
五等 |
20 |
| |
设计与运行现状 |
有规范设计并按设计建设、运行 |
110 |
|
有设计但部分未按设计建设、运行 |
50 |
| |
安全度 |
正常库 |
100 |
|
病库 |
40 |
| |
水文及工程地质条件 |
简单 |
90 |
|
中等。 |
60 |
| |
复杂 |
30 |
| |
坝体监测监控设施 |
全部设置 |
90 |
|
部分设置 |
50 |
| |
未设置 |
0 |
| |
周边环境 |
下游1公里范围内无生产生活设施 |
90 |
|
下游1公里范围内有少量生产生活设施 |
60 |
| |
下游1公里范围内有较多生产生活设施 |
30 |
| |
防排洪系统 |
防排洪系统完好,各项参数符合设计要求 |
70 |
|
防排洪系统部分缺失、损坏或者失效,安全超高或者最小干滩长度部分不满足要求 |
35 |
| |
排渗设施 |
排渗设施完善,浸润线符合设计要求 |
70 |
|
部分排渗设施不完善,浸润线过高 |
25 |
| |
安全生产 标准化 |
二级及以上 |
75 |
|
三级 |
55 |
| |
隐患排查 治理 |
已注册“两化”体系,并正常运行 |
80 |
|
已注册“两化”体系,但运行不正常 |
40 |
| |
bt365.me_S365网络超时_365是黑平台吗救援 |
设有专(兼)职救援队伍或与专业矿山救护队签订协议 |
50 |
|
无专(兼)职救援队伍且未与专业矿山救护队签订协议 |
0 |
| |
安全培训 |
“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及现场考核合格 |
75 |
|
“三项岗位”人员部分未持证上岗或证照失效,部分人员现场考核不合格 |
40 |
| |
从业人员未经安全培训或安全培训未达到规定学时 |
0 |
| |
总 分 |
| ||
一票否决项 |
| ||
| |||
| |||
专家会诊 结果 |
| ||
评定结果 |
|
评定单位及人员:
武汉市尾矿库安全生产风险分级标准说明
一、尾矿库安全生产风险分级标准最高分为1000分,实际得分大于等于800分的为A级库,大于等于650分而小于800分的为B级库,大于等于400分而小于650分的为C级库,小于400分的为D级库。
二、“生产生活设施”是指尾矿库及其他企业的办公场所、宿舍、民房等。“少量生活设施”是指仅有1-2间民房或其他建筑物等。“坝体监测监控设施”是指坝体位移、浸润线观测设施以及视频监控设施等,四等及以上库必须全部设置;
三、评定时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实行“一票否决”,直接定为D类库。
1.危库或险库;
2.未注册隐患排查治理“两化”体系的;
3.未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最低等级或标准化等级过期的;
4.重大安全隐患未整改到位;
5.发生溃坝、漫顶或导致人员生产安全死亡事故。
四、尾矿库安全生产风险等级以填表时日期为准。
武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8年7月3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