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夏区环张郑湖都市田园综合体先行区建设项目占用湖泊批前公示
按照《武汉市湖泊保护条例》关于占用湖泊审批的要求,现将江夏区环张郑湖都市田园综合体先行区建设项目建设占用鲁湖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江夏区环张郑湖都市田园综合体先行区建设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鲁湖
三、项目申请单位:武汉市江夏区农业农村局
四、项目涉湖概况:江夏区环张郑湖都市田园综合体先行区建设项目占用鲁湖建设,需永久和临时占用湖泊水域。
五、拟审批内容:经审查,拟同意江夏区环张郑湖都市田园综合体先行区建设项目建设占用鲁湖,永久占用鲁湖蓝线内水域面积约5705.67平方米,临时占用鲁湖蓝线内水域面积约10243.87平方米,工程计划至2023年9月完工。
六、公示日期:2023年2月10日-2023年2月19日(10天)七、公示反映方式:在公示期间,有关单位或个人对该项目审批有任何意见或建议的,可书面向武汉市水务局反映。
传真电话:027-65770121(传真请注明“占湖公示”字样)
联系地址:信件寄往“武汉市江岸区汉口沿江大道211号武汉市水务局收” (请注明“占湖公示”字样),邮编:430000
为便于核实,反映意见请注明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我局将予以保密。
2023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