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一江三河水系综合治理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信息公告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等相关要求,现开展湖北省一江三河水系综合治理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调查工作。本次公示内容如下:
一、 公示内容
湖北省一江三河水系综合治理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中的“一江”指汉江,“三河”指汉北河、天门河和府澴河。项目地处江汉平原腹地,汉江以北,钟祥市、京山市、孝昌县以南,黄陂区滠水以西的广大地区,行政区划涉及荆门市、天门市,孝感市和武汉市4个地市,钟祥市、屈家岭区、京山市、天门市、应城市、汉川市、云梦县、孝南区、黄陂区、东西湖区等13个县市区,工程受益区自然面积约8562k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骨干水网工程和重点湖泊生态复苏工程两个方面,总工期48个月(不计筹建期),总投资118.80亿元。
本项目建设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强调的“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指示精神,以南水北调中线规划分配水量为前置条件,补强完善区域现代水网,提升区域防洪排涝、灌溉供水能力,为复苏河湖生态环境创造条件。是解决当地水资源问题、保障区域水安全的有效途径,是功在当代、惠及子孙、利在千秋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对促进地区社会经济发展、保障粮食安全、改善人民群众生活条件、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大作用。同时,该工程作为《汉江生态经济带发展规划》的示范性先行项目,可为区域内其他涉水项目起到良好的带头作用,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显着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
二、 征求意见对象
本次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调查征求意见对象主要为本项目的直接及间接利益相关者,主要包括:工程影响涉及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职能部门;工程区及其影响区的乡镇和行政村;工程影响涉及的企事业单位;受工程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当地居民等。
三、 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一)公众对本工程建设的态度。
(二)工程实施是否影响到公众利益,有何建议及诉求。
(三)工程实施引发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因素。
(四)对本工程实施的其他意见及建议。
四、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评估单位:湖北省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民主路616号和璟国际4-7楼
联系人:邵婷 电话:13129985875邮箱:986996841@qq.com
五、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从即日起,本次公示期为十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