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命名2021年市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示范单位的公示
根据我委印发的《关于开展2021年市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日常开展创建工作情况,经各区推荐,确定江岸区劳动街公园社区等26家单位为市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现予以公示。
1.江岸区劳动街道公园社区
2.江岸区新村街道办事处
3.武汉市财贸学校
4.武汉市江汉区万松园路小学
5.江汉区北湖街道横堤社区
6.武汉市硚口区红旗村小学
7.硚口区六角亭学堂社区
8.汉阳区琴断口街道桃花岛党群服务中心
9.武昌区珞珈山街道办事处
10.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分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
11.青山区新沟桥街道蒋家墩社区
12.洪山区洪山街道成宝社区
13.武汉市公安局蔡甸区分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
14.蔡甸区人民政府奓山街道办事处
15.江夏经济开发区汤逊湖社区
17.东西湖区常青花园第一社区
18.黄陂区教育局
19.武汉木兰草原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新洲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21.新洲区公安分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
22.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3.武汉经开区(汉南区)沌阳街碧湖新村社区
24.中共武汉市委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组织部(民宗局)
25.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
26.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城乡工作办事处
公示时间为2022年1月27日-1月31日,公示期间,对拟命名单位有异议的,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市民宗委反映。
电话:027-82832396 传真:027-82832396
武汉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2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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