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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民政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市民政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2-01-12 10:48 武汉市民政局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加强政府信息管理,着力做好主动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进一步推进民政工作公开透明,切实保障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我局公开了以市政府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为做好文件的执行落实工作,确保群众看得到、听得见、能理解,我局主要负责人出席新闻发布会亲自做出了解读。我局今年累计公开政策文件31件,发布其他通知公告类文件28件,全面推进养老服务、低保救助、区划调整等信息公开。

        2021年新接收依申请公开26件,办结申请25件,另有1件转2022年继续办理,共依申请办理公开或部分公开政府信息13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较多的民政业务领域为养老服务和社会事务。我局在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均未向申请人收取费用,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形。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我局通过开展教育宣传,提升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同时,坚持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加强政府信息的规范化管理,确保信息公开的精准度。

        优化调整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充分发挥民政信息公开平台作用。2021年,“民政动态”栏目发布507条,“图片新闻”栏目125条。“武汉民政”微信公众号285条,微博138条。“规划信息”栏目发布7条信息,并将十四五规划单独分类显示,补充完善公开历史规划。“财政资金”栏目发布32条信息,囊括了二级单位2021年度预算和2020年度决算。

        大力推进市信息中心和第三方评估反馈问题整改,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规范和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栏目,提供网页下载功能。以市政务公开要点为标准,做好民政事业发在展“十四五”规划的预公开和发布,做好历史规划的整理和主动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8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7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335.2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6

        0

        0

        0

        0

        0

        2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

        0

        0

        0

        0

        0

        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5

        0

        0

        0

        0

        0

        5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

        0

        0

        0

        0

        0

        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4

        0

        0

        0

        0

        0

        4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5

        0

        0

        0

        0

        0

        2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形。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增设“政策问答”、“养老服务”等栏目,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今后,我局将持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效率,保障好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2021年,我局收到市政府交办的议提案共117件,其中:主办28件、承办4件、分办7件、会办78件,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答复工作。经征求代表委员和办理部门意见,公开了我局主(承、分)办的35件省、市议提案答复。

        今年,我局将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文件的出台作为年度重大决策,按计划开展了公开征求意见、发布起草说明和意见征集情况,发布了正式文件和相关解读。11月底前,在“规划信息”栏目下设“历史规划”子栏目,完成了历史规划的归集整理和主动公开工作。为满足群众对民政业务政策了解的需求,我局建立起问答知识库,开设“政策问答”栏目,集中发布关注度较高的民政政策。我局坚持问题导向,重视政务舆情。创新工作举措,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相关内容主要在局官网的头版栏目“民政动态”和“图片新闻”发布。为提升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质量,我局专门开设了“养老服务”栏目,公开养老方面的政策文件、工作进展、政策实施效果等信息。借鉴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事项目录编制方式,结合民政职权事项,我局编制发布了《武汉市民政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和《社会救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为更好展现我局政策文件,今年对“政策”栏目下设子栏目进行了调整。以民政局名义印发的政策文件调整到“武民政文”子栏目,以民政局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政策文件调整到“武民办文”子栏目。“规范性文件”子栏目仅发布用以管理外部事务、涉及老百姓切身利益的文件,不包括内部事务性的通知、函件等此外,为准确统计行政规范性文件数量,我局改为使用“规范性文件数据库”专栏中文件数目为统计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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