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基本知识
发布时间:
2018-11-27 17:12
来源:
武汉市科学技术局
一、生活垃圾分类
生活垃圾分为餐厨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
餐厨垃圾包括:单位食堂产生的餐厨垃圾,果皮、果核、茶叶渣以及盆栽废弃的树叶等。
有害垃圾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可回收物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其他垃圾:受污染与无法再生的纸张、受污染或其他不可回收的玻璃、塑料袋与其他受污染的塑料制品、废旧衣物与其他纺织品、破旧陶瓷品、妇女卫生用品、一次性餐具、贝壳、烟头、灰土等。
二、垃圾分类标识
生活垃圾的垃圾桶相应为四种颜色:绿色、蓝色、红色、灰色。
三、垃圾分类投放
(一)单位: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按照上述4类,分别投放到相应的收集容器中。
投放前:
1、纸类应尽量叠放整齐并捆扎,保持干燥,避免揉团。
2、塑料垃圾应清理干净。
3、瓶罐类物品应尽可能将容器内产品用尽,清理干净后压扁投放。
4、餐厨垃圾应做到袋装,密封投放。
投放时:
1、应按垃圾分类标识的提示,分别投放到制定的地点和容器中。
2、玻璃类物应小心轻放,以免破碎。
投放后:
1、应注意盖好容器,以免垃圾污染周围环境。
2、避免产生异味,滋生蚊蝇,污染环境。
(二)社区:有居民将湿垃圾(餐厨垃圾)和干垃圾(其他垃圾)分开后,定时定点投放至相应的垃圾收容容器。自行将有害垃圾单独投放至社区设置的固定回收点或专门容器,鼓励社区居民将其他垃圾深入细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