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提案涉及的小区内可回收物暂存点设置及交投问题
加强再生资源回收是落实“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基本国策的具体行动,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我市是全国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城市,围绕加强回收体系建设,市人大颁布了《武汉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条例》。目前,全市建有1563个规范化回收站点、41个分拣中心和集散交易市场、16个加工利用规模企业,回收利用体系基本健全。市、区设立了再生资源管理办公室,确立了以区为主,区、街(乡镇)、社区属地管理“三级联动”机制,行业管理得到加强,经营环境得到改善,行业形象得到提升,回收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和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活动中没有被扣分,得到有关部门充分肯定。
针对“垃圾分类企业当前在小区从事再生资源回收面临困境”“正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从事可回收物收运面临困境”均涉及小区内可回收物暂存点的问题,我们已分析研究,认真对待,协同整改。市城管委回复提出:一是加大前端投放设施建设。下一步将按照我市2020年《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区落实“每个社区不少于1个或每5000户1个的标准设置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对部分现有回收网点进行改造,提升网点服务水平。”在基础条件较好的小区,设置智能化交投点,兼具生活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功能,即可回收物智能回收箱,通过智能化手段收集可回收物,返还积分作为奖励,调动居民参与积极性,让其有获得感。”二是健全中端收运体系。在有条件的社区配套建设垃圾分类收集站(屋),鼓励定时定点收集,健全专项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系统,可回收物由具备相关资质的企业实行专项收运。利用线上平台,实行网上预约、上门回收,形成线上线下结合的可回收物回收模式。市房管局提出:根据《武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政府令第297号)规定,结合房管部门职能,积极配合市城管部门督促小区物业企业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职责。另外,再生资源行业税收不好开票问题是一个全国性的税务难题,国家税务总局非常关注、高度重视,近两年来一直在重点清理、重点监管、重点整改,地方层面很难“开口子”。
二、关于提案中涉及的有关补贴政策
2019年9月16日,市人民政府市长周先旺调研市供销社时,要求进一步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和再生资源回收工作,提升全市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促进生态武汉和美丽乡村建设;明确指示市城管委、市发改委尽快出台低值物回收补贴政策。12月底,市供销社主动促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高生活垃圾分类可回收物回收利用水平的通知》(武政办〔2019〕113号)正式出台,明确要强化政策支持:对符合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规划要求的综合分拣中心项目,市级财政按照其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30%且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标准给予资金扶持;各区应当对回收站点、综合分拣中心等给予资金、场所和用地支持,并落实低值物回收补贴政策;对生活垃圾分类可回收物回收清运车辆给予通行便利;在社区(村)安排分类回收协管员岗位,并给予一定工作补助。
市供销社组建专班认真研究低值物办法。先后搜集了广州、上海、南京、萧山等地垃圾分类低值物政策资料,开展了专题集中学习、对比分析。2020年5月,市供销社以“ 武汉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名义正式征求了各区及市直相关部门的意见。6月进行了法制审查衔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修改后继续征求意见;同时,根据规范性文件制发工作规定,组织了部门合法性审查和廉洁性评估,并根据审查和评估意见进行了修改。7月下旬,已正式报请市人民政府研究。7月30日,根据市司法局法制审核意见书又进行了修改。目前,市政府办公厅正在研究处理。
同时,今年上半年,市供销社防疫与复工两不误,会商市财政局,已研究拟定了《武汉市建设垃圾分类可回收物综合分拣中心补贴实施办法(代拟稿)》,并经市社主任办公会研究通过。但经征询市司法局意见,根据《武汉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武汉市人民政府令第290号),市供销社不具有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行政主体资格。鉴于《武汉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市、区商务行政主管部门为本行政区域内再生资源回收的行政主管部门”,6月中旬,市供销社已正式函请市商务局牵头制发《武汉市建设垃圾分类可回收物综合分拣中心补贴实施办法》。目前,市商务局正在研究办理中。
三、下一步的工作重点
今后,市供销社将继续全面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狠抓全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管理,创新再生资源回收模式,进一步完善再生资源体系建设,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工作,加快推动“两网融合”,促进生态美丽武汉建设。
(一)强力推进落实文件精神。按照工作职责,狠抓督导督办,推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高生活垃圾分类可回收物回收利用水平的通知》(武政办〔2019〕113号)要求落实落地。积极推动低值物回收和综合分拣中心建设两个补贴办法出台,争取尽早解决再生资源低值物回收难题,补齐行业发展短板。大力探索、推广现代服务模式,创建回收、分拣、利用示范项目,加快综合分拣中心建设,以分拣中心拉动、促进垃圾分类的推广普及。
(二)狠抓落实做好分类回收。强力推进智慧回收,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化信息手段,构建再生资源线上交投和线下回收的开放式回收平台。提质扩面定向回收,积极协调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争取实行市直部门及下属单位、区直公共机构定向回收处置全覆盖,确保公共回收安全。配合做好涉农回收,争取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部门制定农资包装物和废弃农膜回收处置补贴政策,建立“属地管理、政府支持、市场运作、依规处置”的机制,推动农资包装物和废弃农膜规范回收处置。
(三)继续夯实行业规范管理。优化服务,送法送政策进企业,充分发挥政策引导功能,促进回收企业规范发展。加强行业整治,取缔非法站点,遏制不规范经营现象,促进回收站点健康、有序发展。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切实防范和坚决遏制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安全隐患的发生。推动联合执法形象提升工程落实,结合全市市场综合执法机构改革,协调各区及有关职能部门健全再生资源市场监管体系,进一步规范回收利用行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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