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举报范围
(一)受理对驻在(监督)部门(市商务局、市供销合作总社、市贸促会)党委(党组)管理的党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二)受理对加强驻在(监督)部门(市商务局、市供销合作总社、市贸促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对派驻机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受理其他涉及党风的问题;
(四)受理驻在(监督)部门(市商务局、市供销合作总社、市贸促会)党委(党组)管理的党组织、党员不服党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
二、举报人对举报事实的真实性负责,对于借举报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提倡实名举报,便于调查核实举报内容并反馈调查核实情况。
来信:收信人市纪委派驻市商务局纪检组
地址汉口江岸区黎黄陂路27-29号
武汉市商务局5号楼6楼
来访:地址同上
来电:82755032 、82280855(派驻纪检组)
派驻纪检组举报邮箱:whsswjjjz@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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