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武汉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推进供销合作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武政办[2022]145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11月29日,武汉市政府办公厅予以印发。
《实施意见》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记为农服务根本宗旨,以服务乡村振兴为抓手,以助推农业农村现代化为目标,持续深化综合改革,完善体制机制,拓展服务领域,加快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到2025年,全市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功能更加完备,农产品流通服务主业更强,组织体系更加健全,与农民利益联结更加紧密,社有企业经营更加高效,治理机制更加科学规范。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农业社会化服务面积达到200万亩次,再生资源销售额达到212亿元,在全国同类城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中保持第一方阵。
《实施意见》明确,以提升为农服务能力、畅通农产品流通、夯实基层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做强社属企业和完善治理机制为主要任务,重点组织开展“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发展农产品冷链、发展基层供销社和优化社有资本布局等改革发展举措。
《实施意见》要求,将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纳入全市农业农村改革考核体系,各有关区人民政府要加强统筹谋划、协调督办,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供销合作社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农村电商、农产品销售、农产品加工、农产品流通、冷链物流等农业产业化及为农服务体系建设运营的支持力度,为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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