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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机构简介 > 内设处室和分中心职能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职能

        发布日期:2022-04-21 16:30:00 来源: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一、办公室职责

        1.负责公文运转、发文审核、建档存查、机要保密、印章管理、文印等工作;

        2.负责工作计划和总结、对上级部门报告等综合性文字材料的起草工作;

        3.负责会务管理,协调组织中心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筹办中心党组会、主任办公会;

        4.负责重要事项的督办工作,推动落实重要文件、会议决定事项、深化改革计划、年度绩效目标以及党组决定等部署的重大任务;

        5.负责新闻宣传、媒体联络、信息报送、舆情监测等意识形态管理工作;

        6.负责与上级监管部门、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等单位的对外联络工作;

        7.负责车辆调度、内部物业、食堂管理、设施设备修缮、宣传印刷、政务值班、安全生产、综合治理等后勤保障工作;

        8.负责固定资产、基建项目、办公用品的招标采购和日常管理工作;

        9.负责中心行政和业务档案管理工作;

        10.负责12329热线管理;负责各渠道职工投诉事项的受理、分办工作;负责定期编写舆情分析报告,提出改进优化服务流程的建议。

        二、信息技术处职责

        1.负责中心信息化及互联网服务平台建设的长远规划及年度计划的编制、报批和组织实施工作;

        2.负责中心信息化及互联网服务平台建设与管理相关规章制度的拟定、组织实施、指导协调与监督检查;

        3.负责中心计算机硬件设备的采购、调配、维护及监督管理工作;

        4.负责中心应用软件、互联网业务办理渠道及门户网站的开发、优化、维护、运营管理及升级工作;

        5.负责信息系统的运行监控,保证系统数据的安全性、完整性及正确性;

        6.负责网上业务的培训指导及中心职工计算机技能的培训工作;

        7.负责中心信息化安全的实施、运维、管理工作;负责中心大数据的开发、运用、管理工作;负责中心对外的数据共享、安全、管理工作。

        三、计划财务处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住房公积金的财经法规、政策规定;组织执行公务支出的有关规定;制定和完善单位内部控制度建设;

        2.负责住房公积金年度归集、使用和增值收益计划的编

        制分解和执行情况的分析预判;住房公积金会计统计报表的编报工作;

        3.负责住房公积金总账及成果性的财务核算管理;负责住房公积金存款账户的设立及核算管理;

        4.负责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管控和动态分析;负责住房公积金利率调整的协调管理工作;负责日常住房公积金资金调度、定期转存、兑付、融资、国债购买兑付等工作;。

        5.负责住房公积金业务运行及财务活动分析;负责组织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编报、审计、送审和公报等工作;

        6.负责中心管理费用年度预决算的编制及执行情况分析;负责经费的计划使用及核算管理。负责管理费存款账户的设立及核算管理;

        7.负责住房公积金和中心管理费核算的会计凭证、账簿、档案的整理和移交;有价证券的妥善保管。

        四、归集管理处职责

        1.负责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工作,分级处理归集、提取类的投诉和复议案件;

        2.负责住房公积金促建、促缴、调基、调比工作,组织、实施和完成归集任务;

        3.负责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政策的拟定、宣传、解读和实施工作;

        4.负责制定住房公积金归集年度目标计划及计划的分解、检查、督促与考核;

        5.负责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业务数据清理、核对和统计分析;

        6.负责对分中心及受托银行归集任务完成情况和业务的指导、协调、监管与考核;

        7.负责持续推进住房公积金核心业务系统、网上业务的流程优化;负责归集数据信息系统的优化;

        8.负责开展违规提取行为专项整治,依法维护住房公积金管理秩序;

        9.负责行政审批工作的牵头协调,协调推进“四办”工作开展,指导派驻政务服务窗口规范开展住房公积金政务服务工作;负责智慧大厅的日常管理工作。

        五、贷款管理处职责

        1.负责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的拟定、宣传、解读和实施工作;

        2.负责制定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度目标计划及计划的分解、检查、督促与考核;

        3.负责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审批及管理;负责制定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4.负责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流程的优化设计和服务效能的提升;

        5.负责对分中心及受托银行个人贷款业务的指导、协调、监管与考核;

        6.负责持续推进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基础业务核心系统、数据信息系统和网上公积金贷款业务优化工作;

        7.负责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数据清理、核对和统计分析;负责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档案的立卷、整理、归档、移交等工作。

        8.负责开展拒绝公积金贷款行为专项整治,切实维护职工贷款权益。

        六、审计保全处(政策法规处)职责

        1.负责按中心领导确定的审计项目对住房公积金运行情况和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制度执行情况实施进行内部审计和检查;

        2.负责指导、督促、协调各承办银行、各分中心逾期贷款催收管理,对贷款逾期借款人进行电话催收、上门催收以及法律诉讼、强制执行;

        3.负责对符合国家贷款核销的呆坏账,按程序组织申报核销工作;负责对已核销贷款进行调查追偿,对不良资产实施保全管理;

        4.负责征信合规和征信信息安全管理的检查考核工作;

        5.负责人大立法计划调研、规范性文件及重大行政决策的审查报备、法院协执审查、文件合同的合法合规性审查、复议仲裁诉讼、普法宣传等法治政府建设全面工作;

        6.负责日常窗口法务处理;负责议题案督办、扫黑除恶等政务工作。

        七、会计核算处职责

        1.负责住房公积金业务会计核算规则制定工作;

        2.负责组织实施住房公积金业务会计核算工作;

        3.负责承办银行住房公积金核算业务的指导培训、运营管理;

        4.负责组织各业务部门、分中心制定对承办银行公积金业务的考核办法并实施综合考核;

        5.负责组织实施住房公积金事后监督工作;

        6.负责住房公积金业务资金结算平台和异地转移接续平台的运营管理工作;

        7.负责组织实施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及公积金委托扣划还贷服务工作;

        8.负责职工公积金存款账户年度结息和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工作;

        9.负责住房公积金会计凭证和业务凭证档案管理工作;

        10.负责受理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查询、投诉、来信来访等工作。

        八、组织人事处职责

        1.负责按照国家、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核定和调整岗位设置和编制;

        2.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职工的选拔(岗位聘任)、考察、任免和考核工作;

        3.负责干部职工的录用调配、教育培训和信息统计工作;

        4.负责干部职工档案工资的核定、调整、统计年报及日常变更工作;

        5.负责干部职工人事档案的归类、清查、整理及日常管理工作;

        6.负责干部职工考勤、假期报批及日常考核等管理工作;

        7.负责干部职工出国(境)备案、审批、统计等工常管理工作;

        8.负责派遣人员的管理和人事劳动争议调解;

        9.负责离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

        九、机关党委职责

        1.负责宣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维护党的纪律,确保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中心党组各项决策、决定在中心的贯彻执行;制定机关党委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落实机关党委会议决定事项;

        2.负责组织中心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抓好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及意识形态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定党员思想教育、廉政教育等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指导机关基层党支部的组织发展、组织生活、党员教育管理等党建工作;组织中心党的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督促机关基层党支部完善工作制度和管理措施;

        4.负责制定和实施中心党员发展计划,组织开展党员发展工作;负责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管理、党费收缴管理工作;

        5.负责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参与辖区结对共建活动;

        6.负责指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团工作;

        7.负责协助市直机关纪工委、驻市财政局派驻纪检组调查和处理中心系统党组织及党员违法违纪案件;协助中心党组对党组织、党员的监督,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不受侵犯;

        8.负责行政效能监察和工作作风监督,依法依规执纪问责;协助有关部门对中心干部进行培养、推荐和考察及政审工作;

        9.负责处理群众对中心系统党员干部的信访、举报,受理党员干部和行政监察对象的申诉;

        10.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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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办单位: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办公地址:武汉市江岸区京汉大道1248号(华清园)

        武汉住房公积金热线:12329 人工电话接待时间:周一至周五08:30 -12:00 13:00-17:30 周六09:00-16:00(除法定节假日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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