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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财政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市财政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3-01-13 10:05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武汉市财政局门户网站2022年度数据编制而成。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局坚持依法理财和民主理财,着眼于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以推进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和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公开为重点,全面推进财政政务信息公开,积极打造阳光财政、透明财政,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据清华大学推出的中国市级政府财政透明度研究报告显示, 我市在全国296个地级及以上城市财政透明度排行榜中位列第五、连续9年排名前十

        (一)突出工作重点,深入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扎实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在市财政局门户网站上公开了《关于2021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2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关于2020年市本级决算的报告》以及相应的表格。严格对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在市本级预算草案经市人大会批准后二十日内,组织市直部门全部按要求公开了各自部门预算和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细化公开内容,制定公开模板,规范文字说明,组织市直部门统一公开了2020年度部门决算。

        (二)强化绩效信息公开,不断提升财政信息公开质量首次公开2021年度预算绩效工作开展的总体情况说明,体现“花钱必问效”的理念;对重大项目绩效目标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市级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公开数量从2020年的22项提升至2022年的94项,提升327.27%。在部门预算公开上,2022年实现所有市直部门(除2家保密单位外)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全公开,公开了89家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和404个一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增加部门预算中绩效情况说明内容,解读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方便群众能看懂、好监督。

        (三)积极回应关切,提升管理服务水平结合财政部门工作实际,以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为重点,扎实推进财政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与结果公开。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并根据意见进行修改。坚持将群众满意作为开展财政政务公开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完善工作措施,主动积极作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由局领导进行细致解读。今年在全市“两会”上,我局在提交年度预算报告的同时,也同时提供了预算报告解读材料,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阅。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是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发情况。2022年度市财政局未向市政府建议制定规章,制发规范性文件。
            二是行政许可公开情况。2022年度市财政局无行政许可事项
            三是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公开情况。做好“双随机一公开”“行政处罚结果”等结果公开,公开行政处罚结果信息6条。2022年市财政局无行政强制事项
            四是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2022年,市财政局无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2年,我局受理公开权利人公开政府信息申请25件。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3

        2

        0

        0

        0

        0

        2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

        0

        0

        0

        0

        0

        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4

        1

        0

        0

        0

        0

        1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1

        0

        0

        0

        0

        1

        (七)总计

        23

        2

        0

        0

        0

        0

        2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2年,受理1件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事项。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1

        0

        0

        0

        1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不足之处,主要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细化,公开范围需要进一步拓展。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加大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提高专业技术和水平,为人民群众依法行使监督权提供更多顺畅渠道。

        武汉市财政局

        2022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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