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武汉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等文件要求,特编制2014年度武汉市财政局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概述、财政政务信息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今后改进措施构成。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市财政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27-85796496。
一、概述
2014年,市财政局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部署和要求,积极深化改革,完善工作措施,不断提高财政政府信息透明度。全年主动公开财政信息1677条;公开市本级预决算、60项财政专项资金安排使用情况;组织市直部门单位公开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回复解答网上咨询、投诉和建议28件;受理公开权利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25件,回复率为100%。
二、财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2014年,我局主动公开各类财政信息1677条,其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财政法律法规,包括国务院、财政部、湖北省和武汉市制定出台的财政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市财政局机构职能、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权力行使责任规范实施细则;市财政局图片要闻;政府预决算信息、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财政专项资金信息;服务公示公告,包括会计考试、办证公告,非税收入和财政票据管理信息等;涉及教育、农业、医疗卫生等同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专项资金拨付情况和政策依据;财政改革工作进展情况和成效;财政资讯、市区财政信息等;机关党建、文明创建、廉政建设、治庸问责等。
(一)市级财政预决算公开情况。2014年,在市财政局门户网站上公开了《关于2013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14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关于2013年市本级决算的报告》。
(二)专项资金公开情况。严格按照省公开专项资金目录(鄂财编发[2012]1号)的范围、时限以及内容,将对应公开的专项资金及时、完整、准确、全面地上网公开。全年公开财政专项资金60项,金额合计603636万元。其中,公开到人到户的专项资金共21项,金额合计75597.8万元,覆盖4个开发区和13个城区的街道(乡)2118897人(次);公开到项目的专项资金12项,金额合计91755.3万元,涉及项目164个。
(三)财政部27号文件落实情况。按照财预[2011]27号文件的公开目录和要求,相关市直部门和各开发区应公开的基层财政专项资金共29项,金额合计91664.6万元。其中,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房管局、江汉大学等市直主管部门和单位公开资金74545.5万元;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化学工业区公开资金17119.1万元。
(四)市直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财政部有关通知文件要求,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组织和动员市直单位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和“三公”经费情况,除涉密部门外,101家市直部门集中公开了2014年部门预算,其中99家部门首次同步公开了“三公”经费预算;104家市直部门统一公开了2013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
(五)咨询投诉情况。2014年共收到各类咨询投诉28件,均在规定时限内给予答复。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4年,我局接到公开权利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25件,全部在规定时间内回复,回复率为100%。严格依法依规,处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类行政复议1件,行政诉讼6件。
四、存在的问题及今后改进的措施
201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公开形式不够多样、公开内容不够丰富。针对上述不足,我们将严格对照中央、省、市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部署和要求,积极创新思路,完善工作措施,努力深化和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财政信息公开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