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2019年国家对湖北省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 全省脱贫攻坚大排查发现扶贫资金绩效管理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湖北省财政厅: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收官之年战,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财政厅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2019年国家对湖北省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全省脱贫攻坚大排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鄂财办发〔2020〕12号)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迅即行动,举一反三,立行立改,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末端,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省财政厅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2019年国家对湖北省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全省脱贫攻坚大排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
一、会议贯彻落实情况及问题整改工作计划
5月18日省财政厅扶贫资金绩效管理问题整改暨业务培训(视频)会议结束后,市财政局扎实履行牵头责任,统筹协调,凝聚整改合力,责任领导聚焦主责,牵头抓总,立即组织局内各资金管理处室、各区责任单位对会议精神进行再学习,再动员,群策群力,研究谋划下步工作,为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开篇布局。一是坚持把抓好扶贫绩效问题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政治要求,从严从实从速推进,务求整改措施全面落实落地落细。二是勇于刀口向内,深刻检视反思,突出重点,多措并举,以整改促成效,不断推进扶贫资金绩效管理上台阶。三是硬化预算部门(单位)绩效主体责任,进一步树牢绩效理念,推动扶贫资金使用单位,实现“要我有绩效”到“我要有绩效”的转变,提高扶贫项目绩效目标编制规范性、完整性和科学性,促进扶贫项目资金效益提升。四是建章立制,逐步完善预算绩效管理链条,以绩效目标为牵引,以绩效评价和预算执行监控为杠杆,创新方式方法,注重结果运用,撬动绩效理念贯穿于资金分配使用的各个环节。
二、工作进展
(一)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标准体系建设,逐步完善、构建我市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标准体系
1.构建完善“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健全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推进绩效管理从项目为主向政策和部门整体支出拓展。2019年,相继制发《武汉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武财绩[2019]260号)、《市直预算绩效执行监控管理办法》(武财绩[2019]259号),先后指导相关部门制定农业农村等5类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强化全过程跟踪问效,实现预算绩效评价项目支出和部门整体支出全覆盖。
2.建立完善局内部各有关处室预算绩效管理的协调沟通机制,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梳理和厘清相关业务处室和绩效管理处的职责分工,逐步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的职责定位。2020年4月上旬,结合局各处室职能,拟订《武汉市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内部工作规程》。目前已收到局领导、各处室反馈意见建议20条。
3.持续推进预算绩效执行监控,促进绩效评价扩面提质。突出重点支出绩效评价,优化绩效评价方式,注重结果应用。2020年4月,制发《关于开展2019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指导督促市直相关部门、各区对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农村环境整治资金、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等66项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开展绩效自评。5月初,制发《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市直预算绩效评价及项目支出绩效执行监控工作的通知》,将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农产品加工、农村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奖补资金等支农专项资金纳入重点评价范围,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项目作为绩效执行重点监控项目,持续推动财政扶贫资金聚力增效。
(二)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培训,宣讲预算绩效管理政策
1.着力培养打造高素质骨干队伍。2019年,区分市直预算部门、局相关处室和各区业务人员等类别,先后组织5次业务培训,印发《2020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指南》等学习资料,强化绩效管理理念,提升能力素质。2020年5月,处领导以《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政策解读》为题,为新洲区区直一级单位分管财务领导及财务科长,街镇分管领导、招标采购负责人及工作人员进行授课辅导。
2.利用微信群、QQ群等网络平台,经常组织市区相关人员学习各级关于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精神及相关政策文件,重点学习省厅《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标准体系建设的通知》、《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 基本规范》和《扶贫资金绩效管理办法解读》等内容,分享交流学习心得。
(三)指导督促各区按照“谁支出、谁填报、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具体使用资金部门和单位绩效管理的主体责任,并负责开展自评,填报绩效目标。对未按要求设定绩效目标的项目,原则上不得纳入扶贫项目库,不得申请相关预算
1.建立健全预算事前评估机制。逐步将事后绩效评价向事前评估拓展,将事前绩效评估结果作为申请预算的必备条件。2019年,制发《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市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审核工作的通知》(〔2019〕747号),先后组织市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和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开门评审”,对精准扶贫专项资金、扶贫开发综合管理等涉及扶贫项目的绩效目标进行规范性审核,通过印制《2020年市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规范性审核意见书》等方式,向部门单位及时反馈意见建议,增强预算绩效目标编制的科学性。
2.瞄准靶向,精准发力。针对项目类别、完整性、合理性、规范性等绩效目标弱项短板,采取规范扶贫项目绩效目标填报口径,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加快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加大审核监管力度等“四措并举”,提高扶贫项目绩效目标编制规范性、完整性和科学性。
3.充分发挥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效能。坚持每日一报,跟踪了解部门单位绩效目标填报比例、审核进度,对未按时限完成部门单位,处室负责人电话约谈相关业务责任人。
(四)指导督促各区对扶贫项目资金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并依托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实施动态跟踪监控
1.推动扶贫项目绩效管理正规化、科学化。以中央扶贫巡视、国家对省(省对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考评等大考为契机,督促相关区进一步核实光伏扶贫项目、资产收益扶贫项目、电商扶贫项目、产业扶贫项目等十个项目绩效核心指标异常数据或空白数据,分析研判产出指标、金额等数值和单位等逻辑性。2019年,制发《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国家对省(省对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考评工作的通知》,督促黄陂区、江夏区等对42条项目绩效疑似信息及时核实并整改。2020年4月,制发《市财政局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度扶贫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指导督促13个相关市直部门单位,新洲、蔡甸、汉南等6个区,扎实开展405个扶贫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工作,密切关注填报进度,确保信息数据质量。
2.建立健全常态化扶贫项目绩效监控制度。定期开展扶贫动态监控信息填报工作网上督查。采取网上催报、发送督办函等方式,针对扶贫项目绩效指标填报进度、审核进度靠后,扶贫项目绩效自评表执行率、资金总量执行率不高等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及时整改。
三、后续安排情况
一是主动担当作为,坚持把财政扶贫资金与全部财政资金的绩效管理联动起来,把当前具体问题整改与长远体制机制建设结合起来,把制定具体整改措施与贯彻落实上级、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要求统筹起来,明确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的路线图和时间表。
二是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全过程。强化绩效目标管理,深入开展绩效评价和预算执行监控,强化结果反馈应用。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等挂钩机制。
三是大力开展宣传培训,促进相关责任主体主动问效。适时为各区相关人员开展政策法规宣讲和绩效实务培训。9月底前,组织市直部门(单位)、局资金管理处室、第三方机构相关人员,开展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专题座谈。
四是积极探索运用大数据手段,为扶贫项目资金绩效提供数据支持,压实绩效管理主体责任。配合市纪委,开展用“武汉市惠民政策大数据应用平台”开展监督检查,对2019年全市扶贫领域8类19项扶贫政策类资金核查。
五是持续督促相关部门(单位)按时间节点做好2019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和2019年度扶贫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工作。
六是以课题研究为抓手,深入开展调研。采取座谈交流、问卷调查、实地走访、大数据等方式,全面收集梳理主管部门、企业、第三方机构等意见建议,研究解决扶贫项目资金绩效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2020年5年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