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果】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20220471号提案的答复
武财综函〔2022〕201号
(A)
张卫、王永明、吴彩荣、姜志权、熊涛、李军、魏尚举、梁志顺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理顺汉阳区与经开区共建区管理关系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兰亭大境项目配套学校选址及调规问题。根据2022年5月27日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吴朝安及相关市直部门、经开区、汉阳区负责人在沌口街召开的现场调度会精神,兰亭大境小区适龄儿童对口入学的问题,由经开区教育局作为责任主体统筹安排,汉阳区教育局在本区学位允许的前提下支持配套解决今年入学事宜。经与两区对接,为解决该小区居民子女入学问题,经开区在位于汉阳区紫藤路以东、花林路以北地区规划建设一所小学,占地41.5亩,办学规模为24班小学。截止目前,该项目已完成兼容性论证,已取得用地预审意见及选址意见书,完成可研编制并报发改局审批,计划于2022年12月完成前期工作并开工建设。
二、关于江堤街四村产业用地调规问题。目前四村的产业用地长期荒置,开发建设未实质性动工。经与两区对接,原方案是交由经开区组织公开挂牌出让,用成交价款购置产业用房用作替代性补偿。现经开区拟研究采取留用地、留产业用房方式,支持被征地村集体经济发展产业用地,促进村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努力确保村集体利益不受损。我局已协调经开区和汉阳区,尽快就新的补偿方案予以协商,积极征求被征地对象的意见,研究确定补偿方案,加快产业用地供地进度。
三、关于GDP等经济指标分解及考核问题。据了解,目前我市各区GDP等经济指标的统计考核,是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单位划分及具体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96号)等文件执行,即按照在地原则进行统计。为此,我局协调了市统计、发改部门以及两区共建办,建议在符合中央、省有关规定的基础上,加快探索研究我市共建区经济指标划分及考核方法,努力推动解决共建区经济指标划分问题。
为进一步理顺南太子湖共建区财力分享等问题,我局于近日分别赴汉阳区及经开区,与两区共建办、财政局等部门协商,进一步了解情况,听取双方的意见和建议。此后,我局组织两个共建区的相关部门单位召开了南太子湖共建区财力分享问题专题协调会,重点就双方关心的财力分享问题进行深入沟通,积极推动确定南太子湖共建区财力划转基数及以后托管共建模式。
四、关于什湖还建房补偿标准及预拨资金问题。自2014年起,什湖还建房项目因历史原因多次停工,后于2020年8月起逐步复工,期间因建设周期长导致成本增加,建设资金存在缺口。2021年底,经开、汉阳区就什湖还建房资金缺口问题召开专题调度会,议定由经开区拨付拆迁资金1亿元以解燃眉之急。2022年1月,该项资金已拨付至永丰街道拆迁专户,用于支持什湖还建房项目建设。此外,我局已协调经开区共建办,建议其积极与汉阳区协商明确还建房项目补偿标准,确保该项目顺利实施。
下一步,我局还将积极协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改委、汉阳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等部门单位,加强对共建区相关问题研究,按照各部门职责分工,及时跟进相关项目进展情况,切实采取措施,努力化解突出问题,共同推进共建区发展。
武汉市财政局
2022年7月19日
主管领导:项 波 联系电话:85773540
经 办 人:王 进 联系电话:85790770
邮政编码:430016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市人民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