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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结果】对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220246号建议的答复

        【办理结果】对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220246号建议的答复

        2022-09-30 09:10

        武财综函〔2022〕203号

        (A)

        万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理顺汉阳区与经开区共建区管理关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进一步明确共建区财力分成机制的问题。为加快推进共建区财力分成事宜,我局于6月底至7月初,先后赴汉阳区、开发区进行专题调研,深入了解两区共建的有关情况。据了解,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2003年和2012年,开发区和汉阳区以协议方式,共同开发南太子湖共建区和黄金口产业园。(一)南太子湖共建区:已于2019年实现平衡,尽管部分支出事项两区仍存在分歧,但总体上具备财力分享条件,且已形成了实际财力分享。2013年至今,开发区划转汉阳区税收3.5亿元,通过年终结算累计向汉阳区划转财力7.2亿元,汉阳区将分享得到的收益几乎全部注资到黄金口建投公司,支持黄金口产业园发展。(二)黄金口产业园:2013年东风雷诺汽车项目正式落户黄金口产业园,2016年建成投产。目前,东风雷诺已退场,东风岚图入驻。因产业园尚难实现收支平衡,且开发区反映后期投入压力仍然较大,尚不具备财力分享的条件。

        7月14日,我局组织两区政府(管委会)、财政、“共建办”等单位召开专题协调会,就共建区财力分成问题进行沟通协商。经协商,两区对南太子湖共建区财力分享事宜,总体上无大的分歧,愿意搁置个别争议,并初步达成了以下可行方案:一是采取托管模式,将南太子湖共建区由开发区统一托管,进一步理顺南太子湖区域内管理关系。托管模式下,两区可参照东湖高新托管江夏、洪山部分区域的方式,友好协商形成“基数加增长”的财力划转模式。二是对于现行共建模式,两区可以协商形成一个财力划转办法,明确每年财力划转的具体时间及操作模式,形成一个固定的机制,便于后期及时办理当年的财力划转事宜。

        鉴于此,建议两区按照目前协商的初步方案,就如何解决现实问题进一步磋商,尽快报区委、区政府研究后,进一步明确南太子湖区域的管理模式及财力分享办法。财政部门将根据两区协商意见做好后续财税利益调整工作,在财力划转结算等方面为两区做好服务。           

        二、关于共建区经济指标分解和跨区域合作政府绩效考核办法的问题。经与市统计局对接,目前我市各区经济指标的统计考核,是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单位划分及具体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96号)等文件执行,目前共建区的相关经济指标仍按上述规定执行。为此,我局进一步协调了市统计、发改部门以及两区共建办,建议在符合中央、省有关规定的基础上,加快探索研究我市共建区经济指标划分及考核方法,努力推动解决共建区经济指标划分问题。

        三、关于进一步明确江堤村四村产业用地利用方式的问题。目前四村的产业用地长期荒置,开发建设未实质性动工。经与两区对接,原方案是交由经开区组织公开挂牌出让,用成交价款购置产业用房,用作替代性补偿。经开区拟研究采取留用地、留产业用房方式,支持被征地村集体经济发展产业用地,促进村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努力确保村集体利益不受损。我局已协调经开区和汉阳区,尽快就新的补偿方案予以协商,积极征求被征地对象的意见,研究确定补偿方案,加快产业用地供地进度。

        四、关于什湖还建房建设资金缺口的问题。自2014年起,什湖还建房项目因历史原因多次停工,后于2020年8月起逐步复工,期间因建设周期长导致成本增加,建设资金存在缺口。2021年底,经开、汉阳区就什湖还建房资金缺口问题召开专题协调会,议定由经开区拨付拆迁资金1亿元以解燃眉之急。2022年1月,该项资金已拨付至永丰街道拆迁专户,用于支持什湖还建房项目建设。此外,我局已协调经开区共建办,建议其积极与汉阳区协商明确还建房项目补偿标准,确保该项目顺利实施。

        武汉市财政局

        2022年7月26日

        主管领导:项  波      联系电话:85773540

        经 办 人:王  进      联系电话:85790770

        邮政编码:43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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