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果】对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0210369号建议的答复
武财教函〔2021〕176号
(A)
杨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建设市级资金投入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中小学配建情况
按照教育法及教育领域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我市义务教育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属于区级事权,由各区足额保障义务教育建设和发展。市级财政根据相关要求和财力状况,结合各区教育发展现状,对义务教育给予补助。
近年来,市财政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相关要求,大力支持我市中小学建设,并将补助资金纳入当年教育专项资金预算保障。其中:2019年48300万元,2020年48000万元。
目前,为进一步支持我市中小学配建,推进教育均衡发展,按照相关要求,我们正会同市直教育主管部门,研究完善中小学配建补助政策,将补助资金向教育任务重、基础薄弱、财力困难区倾斜,推进我市基础教育均衡优质发展。
二、债券情况
为缓解省下达各区政府债务限额不能满足各区发展需要的困难,2018年以来,我市用市本级债务限额为各区发行数百亿元的“市列区用”债券,目前,市级债务风险明显高于各区债务风险。根据债务相关管理规定,如需要使用后续发行的一般债券支持义务教育,由市区两级各负其责,区级资金,由各区在区级政府债务限额内申请发行。
三、项目审批情况
按照相关规定,市规划、城建等部门将加快审批基础教育配建项目,确保项目尽快开工建设,支持教育事业加快发展。
下一步,市财政将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会同市教育、规划、城建等部门,继续完善中小学建设政策,加大学位供给,应对生源增加带来的义务教育入学矛盾,推进我市教育均衡优质发展。
2021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