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武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2021年1月31日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大会主席团:
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武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以下简称纲要草案)。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对纲要草案进行初步审查的基础上,根据各代表团和专题审议会的审查意见,又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十三五”时期,面对复杂多变的发展环境,特别是作为全国抗疫斗争和全省疫后重振“主战场”,武汉和武汉人民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按照省委、市委部署要求,拼搏奋进、开拓创新,彰显了非凡勇气与担当,交出了一份英雄答卷,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成就。我市综合实力稳步提升,改革开放不断深化,创新动能持续增强,城市功能不断完善,脱贫攻坚成效显着,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繁荣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治理效能明显增强,为开启全面建设现代化大武汉新征程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也要看到,“十三五”规划部分指标未能如期完成,我市疫后经济恢复基础仍需巩固,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辐射引领作用发挥不够,在城市综合实力、创新能力、生态环境和社会治理等方面还存在不少困难和挑战。对此应当高度重视、积极应对,采取更加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纲要草案贯彻了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体现了市委《关于制定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要求,提出了未来五年以及更长一个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重大举措,总体安排积极可行,远景目标催人奋进,反映了全市人民的共同意愿。建议批准纲要草案。
当前与今后一个时期,全市上下要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三个一定能”的殷殷嘱托,准确把握“三个没有改变”的科学判断,坚决扛起“一主引领”重大使命,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全力打造“五个中心”,奋力建设现代化大武汉。为此,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
一、聚焦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城市能级持续提升
把创新摆在事关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将武汉科教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创建东湖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有力有序推进创新攻关的“揭榜挂帅”体制机制,打造产业创新、人才集聚和科技成果转化高地。全面优化升级产业结构,着力发展实体经济,加快形成符合自身定位特点的现代产业体系。实施支柱产业壮大计划,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做大做强“光芯屏端网”新一代信息技术等9大支柱产业集群。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倍增计划,高质量推进四大国家级产业基地和大健康产业基地建设,培育发展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实施现代服务业升级计划,实现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实施农业高质量发展基础工程,大力发展现代都市农业,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突破性发展数字经济,加强数字社会建设,提高政府数字化水平,加快建设数字武汉。
全面深化改革,厚植发展内生动力。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优化国有资本布局,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发展壮大民营经济,破除体制机制障碍,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加快推进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等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保障资源要素平等使用。加快建设区域金融中心,强化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功能。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构建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二、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加速经济循环畅通无阻
贯通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构建新发展格局重要枢纽。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继续完成“三去一降一补”工作任务。加强需求侧管理,扩大居民消费、提升传统消费、培育新消费、适当增加公共消费,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精准扩大有效投资,加大实体经济投资力度,推进新型基础设施、新型城镇化和交通能源水利等重大工程建设。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发挥武汉区位交通优势,完善现代流通体系,加快建设国家商贸物流中心。
发挥“一主引领”龙头作用,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推进市域协调,加快构建“主城做优、四副做强、城乡一体、融合发展”城市空间发展格局。积极引领武汉城市圈同城化发展,发挥在全省高质量发展中的“主引擎”作用。完善长江中游省会城市会商机制,拓展合作广度与深度。参与长江经济带全流域联动发展,探索建立市际协商和长江流域要素市场合作机制。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充分运用国际规则参与对外合作和竞争,提升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
三、聚力增进民生福祉,促进社会事业全面进步
落实就业优先战略,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提升就业质量。多渠道增加居民收入,扎实推进共同富裕。深化教育综合改革,优化结构、促进公平,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补齐公共卫生短板,健全重大疫情救治和常态化疫情防控体系,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健康武汉建设。健全完善统筹城乡、覆盖全市、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加强公益普惠性幼儿服务机构建设,创建儿童友好型城市。
坚持生态优先,打造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引导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打好生态环境巩固提升持久战,不断满足人民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推进城市更新改造,加快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扩大保障性住房供给。高起点规划城市、高标准建设城市、精细化管理城市,加快推进超大城市治理现代化。统筹发展和安全,增强忧患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坚决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隐患。高水平发展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文化产业,全面提升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展示英雄城市新形象。
四、强化规划组织实施,确保纲要目标全面实现
加强统筹谋划,健全各方参与决策工作机制,做好与国家和省规划衔接。搞好顶层设计,强化发展规划战略统领,抓紧制定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和空间规划。细化工作协同,构建发展规划与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机制,加强对纲要实施的监测、评估、预警、预测。完善落实机制,明确责任主体和进度要求,依法推进纲要实施,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2021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