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提质增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不断提高财政管理和服务水平。
2020年财政工作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和要求,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和新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促进高质量发展;提质增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培育壮大新动能,夯实财源基础;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不断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统筹使用财政资金,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切实保障民生等重点支出需要;积极深化财税改革,建立标准科学、规范透明、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不断提高财政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一、坚持培财源、优环境,着力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落实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策,推进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支持重大产业项目落地。抢抓中部地区崛起等多项国家重大战略和重大改革试点聚焦武汉的机遇,落实招商引资、总部经济等财政扶持政策,支持全市重大产业发展规划和重大产业项目实施,积极扩大有效投资。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壮大政府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支持“芯屏端网”等一批重大项目实施,加快新兴产业集群发展。加大对工业技改、智能化改造等扶持力度,支持汽车、装备制造等传统产业优化升级,促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助推“现代服务业倍增计划”实施。落实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八大行动,支持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支持培育服务业新业态,推进区块链、大数据、物联网等创新应用,加快制造业和服务业“两业融合”发展。优化财税营商环境。继续落实落细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推动减税降费政策持续发挥效应。用好扶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财税政策,加大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力度,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促进民营企业加快发展。
二、坚持强科技、激活力,着力促进全域自主创新
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建立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支持基础研究和关键技术攻关。发挥财税政策引导作用,支持“光谷科技大走廊”、东湖国家实验室建设,加快培育、引进新型研发机构,促进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聚焦集成电路、操作系统等核心领域,支持“卡脖子”攻关工程实施,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进创新主体培育和科技成果转化。落实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奖励政策,加快科技型中小企业提档升级。支持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创新创业载体建设,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鼓励企业与高校院所合作开展科技成果产业化开发,打造高水平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推进科技与金融结合。创新财政金融产品,通过科保贷、专利权质押贷、投贷联动等方式,帮助企业获得科技贷款和创业投资。完善引导激励机制,支持一批高成长性和高新技术企业在科创板上市。助力人才创新创业。落实引才育才专项资金,支持人才落户安居保障,降低人才工作生活成本,培育集聚更多创新人才和团队,加快建设人才强市。
三、坚持夯基础、补短板,着力促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
完善财政支农政策体系,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保持精准扶贫支持政策不变、投入力度不减,积极兜牢“两不愁三保障”底线,巩固脱贫成果。大力支持产业扶贫,鼓励企业和社会组织通过技术培训、提供就业岗位等多种形式参与扶贫。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支持发展乡村休闲游、都市田园综合体、农村电商等新业态,创新农业生产经营模式。支持实施农产品加工提升行动,培育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加大生猪基础产能建设、猪肉市场保供等支持力度,保障“菜篮子”工程实施。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耕地保护和地力提升。支持中小河流治理、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加快补齐水利薄弱环节和短板。支持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厕所革命”、生活污水治理、人居环境整治,促进美丽乡村建设。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支持“三乡工程”拓面提质,鼓励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农村产业建设,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支持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试点,激发乡村发展活力。
四、坚持兜底线、保重点,着力促进民生事业健康发展
提升托底保障能力和水平,让市民在高质量发展中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支持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坚持把稳就业摆在突出位置,落实稳岗返还等就业扶持政策,支持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推进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支持社保向中小微企业、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扩面,做好关键时点、困难人群的基本生活保障。支持解决好“一老一小”问题,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完善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落实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政策,支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促进保障更加公平、服务更加高效。支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提高医疗服务、药品供应保障水平。支持儿童医院妇幼综合病房楼等建设,加大老龄、妇幼等健康惠民项目投入,优化公共卫生服务。保障教育文化事业发展。支持教育资源优质扩容,扩大中小学、幼儿园学位供给。支持高中新课改、智慧校园示范区建设和职业教育发展,提升办学质量。支持琴台美术馆、戏曲艺术中心、社区足球场等文体设施建设,开展文体惠民活动。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落实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示范城市政策,支持建设住房租赁信息服务与监管平台,扩大租赁住房供给。完善多渠道资金筹措机制,推进老旧小区改造。通过实物和货币保障方式,加大困难群众住房保障力度。提升城市品质和生态质量。支持轨道交通、城乡道路、市政管网、城市公共停车场等建设,促进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支持大气污染源治理管控、河湖流域水环境治理、重点污染地块治理修复和生活垃圾分类,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支持四环线生态带、长江绿道示范带、长江两岸造林等绿化工程实施,促进城市绿化美化。
五、坚持抓改革、严监管,着力促进依法理财水平提升
深化财政改革和管理,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拓展绩效管理广度和深度。将政府收支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推动预算绩效管理从以项目为主向部门整体拓展。完善预算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创新评价方法,加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力度,提高评价质量。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机制,强化绩效评价结果的刚性约束。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推进教育、就业、养老、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促进市与区事权和支出责任相匹配。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办事、厉行节约的思想,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清理整合专项资金,盘活存量资金,集中财力办大事,兜牢“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底线。规范国有资产管理。落实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将资产管理与资金管理放在同等重要位置。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建立资产调剂制度,盘活存量资产,优化国有资产配置。制定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办法,落实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强化政府债务管理。严格落实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要求,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学前教育等领域补短板项目建设。完善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强化债务风险监测,守牢债务风险底线。严格财政监管。完善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监管机制,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和监督。大力推进开发性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建设。健全政府采购监管机制,提高政府采购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深化预决算信息公开,加大财政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力度,促进财政资金规范安全有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