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2019年财政工作要点
2019年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上级财政工作会及省市经济工作会精神,继续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助力高质量发展;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压减一般性支出,加大重点保障力度,兜实兜牢民生底线;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积极防范化解各类风险,保持财政经济平稳、可持续运行,聚力开创武汉财政改革发展新局面,为加快“三化”大武汉建设和国家中心城市打下坚实基础,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一、聚焦重点领域,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
1.坚决打好防范风险攻坚战。加强政府债务预算管理、限额管理和绩效管理,做到坚定、有序、可控。硬化政府债务预算约束,落实偿债责任,确保按时足额还本付息。贯彻落实积极财政政策,积极争取新增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额度,合理扩大专项债券使用范围,创新和丰富债券品种,积极探索试点发行项目收益专项债券。强化PPP项目“一案两评”管理,为PPP项目依法合规操作、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保障。依法合规拓展融资渠道,严禁以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购买服务等名义违规变相举债,严格控制债务增量,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2.支持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进一步集中资源、聚焦重点、分类施策、精准帮扶,强化财政投入保障,重点支持解决好“两不愁三保障”面临的突出问题,推动产业、就业、生态、教育、社会保障等扶贫,增强贫困地区、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和自我发展能力。深入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促进扶贫资金精准投放、精准使用。研究建立巩固脱贫成果长效机制,推动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的衔接。强化财政监管,对各类扶贫资金实时动态监控,推进扶贫项目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
3.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推动绿色发展。以天蓝地绿水清为目标,加大财政保障力度,大力支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加大财政投入,推进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实施。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支持水资源保护、湖泊保护、落实河湖长制。支持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村庄整治,推进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全面消除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支持乡镇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持续改善人居生态环境。
二、强化引导支持,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1.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算政治账、全局账、长远账,采取切实可行措施,确保史上最大规模的减税降费政策迅速落地,切实减轻制造业、小微企业、居民等主体的税收负担。继续实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和常态化公开机制,加强动态监管,巩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零成果。开展税费负担专项检查,规范税费征管秩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完善咨询服务体系,梳理近年来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研究解决政策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帮助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用好用足减税降费政策,确保企业切实享受到政策红利。
2.积极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进一步优化专项资金使用方向,精准发力,集中支持重点产业转型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现代服务业项目建设,支持推动汽车、钢铁、石化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四大国家级新兴产业基地建设加快建设,增创新的发展优势。发挥财税政策的正向激励和逆向倒逼功能,引导企业主动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集成政策、集聚资源推进《“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落实,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兼并重组、挂牌上市,培育一批专精特新的“武汉造”产品和领军企业。支持落实人才激励政策,深入开展双招双引,促进“武汉工匠”培育计划实施,进一步释放人才资源的活力。
3.努力拓展“财政+金融”服务路径。着力提升我市产业基金发展水平,整合现有产业基金,进一步做大基金规模,合力打造总规模100亿元以上的工业投资基金,聚焦投资重点园区,重大产业项目,支持高成长型企业升级,助推信息技术、智能制造、生命健康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综合运用风险补偿、后补助、创投引导等手段,引导企业加大科技投入,推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体系,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4.全面落实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措施。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部署,扎实推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措施落地,为民营企业获得财政政策、资金支持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发挥财政担保过桥职能,整合做大现有融资bt365.me_S365网络超时_365是黑平台吗资金池,力争全市总规模达到5亿元,满足企业短期资金周转需要。推进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通过业务奖补、绩效考评及税收优惠等方式,引导激励担保和再担保机构扩大业务规模,为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融资增信,推动解决实体经济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5.促进消费提质升级。加快重点领域政府购买服务改革,扩大购买范围和规模,探索开展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绩效评价工作,提升公共服务质量。适应消费升级新趋势,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教育、文化和旅游、体育、养老、医疗等产业,培育新的消费增长点。支持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动建设现代供应链体系,增加高品质商品和服务供给。
三、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1.推进农业农村改革发展。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确保农业投入适度增加。支持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鼓励农业科技创新,推动农业产业结构提档升级。采取贷款贴息、以奖代补等方式,支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发展,推动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健全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着力实施美丽乡村提档升级,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厕所革命、村容村貌提升、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为重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大力推进三乡工程,实施能人回乡、企业兴乡和市民下乡。
2.完善财政强农惠农政策体系。推进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改革,完善农口专项转移支付“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制度。创新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推进小型水利设施维修管护。发挥财政杠杆作用,实施普惠金融惠民惠农政策,支持农村金融机构发展,推进农业保险提质增效,加快构建农业风险保障体系和分担机制,增强抵御农业自然灾害的能力。
3.提升农村财政财务管理水平。加强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完善“三资”管理办法,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权益。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探索开展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切实加强对农村财政财务管理的指导,完善培训制度,不断提升财政所专管员履职尽责能力。
四、强化统筹兼顾,推动民生事业全方位改善
1.实施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支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优化创新创业政策落地机制,切实落实国家普惠性就业创业政策。加强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促进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多渠道就业创业。通过统筹使用就业补助资金,扩大稳岗补贴覆盖范围,支持开展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支持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加强高技能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队伍建设。
2.全面落实社会保障政策。推进全民参保,社保扩面,落实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医疗救助等政策。完善救助标准制定机制,提高城乡低保、抚恤优待、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等标准。完善养老保险政策,合理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强化基金收支管理,防范化解养老保险支付风险。规范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政策,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机制,加快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原则,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落实特殊困难群体社会保障待遇。支持推进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启动实施。
3.推进健康武汉建设。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加强医疗保障政策的整合衔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健全可持续筹资机制和待遇调整机制。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完善公立医院财政投入政策,扩展药品带量采购范围和品种,巩固破除以药补医成果。深化基层医疗卫生综合改革,支持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巩固医疗联合体建设,推动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推进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坚决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4.促进教育事业公平而有质量发展。支持学前教育发展,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实行公办民办共举,通过政策资金支持、政府购买服务、奖励引导等方式,推动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完善教育经费投入政策和使用管理机制,保持财政教育投入稳定增长。支持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促进教学资源合理配置,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建立与办学规模和培养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教育财政投入制度。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增强奖、贷、助、补、减等各类资助政策功能。
5.推动文体事业发展。积极支持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统筹推进实施重点文化惠民项目,引导文化资源向基层倾斜,提升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标准化水平。支持弘扬传统文化和繁荣文艺创作,支持文艺精品创作。通过市场化方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支持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推进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推动改善城乡公共体育设施条件,保障全民健身场馆向社会开放。
6.推动提升城市功能品质提升。把“办军运”与“建城市”结合起来,统筹财政资金和政策,落实支出责任,扎实做好筹办和服务保障工作,推动城市面貌脱胎换骨、功能品质系统提升。支持开展综合交通体系三年攻坚行动,推进基础设施提质升级。聚焦“五边五化”,持续推进综合环境整治提升,加快推进长江主轴、城市阳台建设。支持开展“城市双修”,继续抓好“三旧”改造,打好老旧小区管网改造、城中村环境整治歼灭战,实施“微改造”,促进城市有机更新。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继续推进“厕所革命”。
7.做好基本住房保障工作。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筹措力度,统筹用好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完善资金分配与市县资金结存、绩效评价结果挂钩机制,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支持做好大学毕业生保障房建设、城市棚户区改造等工作。强化住房保障资金的监管,开展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强化评价结果应用。
五、纵深推进财政改革,全面提升管理质效
1.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推动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逐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向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延伸。加强新增重大政策、项目预算审核和事前绩效评估,将审核和评估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强化绩效目标管理,科学设置整体绩效目标及项目绩效目标,加强绩效运行监控,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健全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整改制度,建立绩效评价与支出政策和预算项目动态调整退出相结合的机制。稳步推进重大政策和项目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向同级人大报告,并随同预决算向社会公开。
2.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按照中央和省改革统一部署,在省对市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整体框架下,按照“谁的财政事权谁承担支出责任”的原则,进一步厘清界定政府和市场及社会的边界,合理划分市以下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逐步形成依法规范、权责匹配、协调配合、运转高效的市以下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模式和明确清晰的分工体系。力争在教育、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
3.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落实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要求,提升预决算编报质量,提高预算透明度。扩大基本支出定员定额管理范围,健全定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强化政府部门支出控制。提高预算编制质量,增强中期财政规划对年度预算的指导和约束作用。优化转移支付体系,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比重,结合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把部分专项资金整合纳入一般性转移支付体系,增强区级对转移支付资金的管理责任。完善盘活财政存量资金长效机制,严格控制新增存量资金规模,将财政存量资金与预算安排统筹结合,加大盘活力度,加快统筹使用收回的存量资金,尽快形成实物支出量。加大预决算信息公开力度,拓展公开范围和内容,规范公开格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4.加强财政收支管理。合理安排收支预算,加强财经运行形势分析研判。健全财政收入定期分析协商机制,坚持依法征管,做实财政收入,提高收入质量,坚决遏止收“过头税”、突击收税等行为。积极稳妥做好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根据财力状况,按轻重缓急统筹安排支出预算,确保重大战略、重大政策、重大项目和其他必保项目足额保障。坚持厉行节约,优化支出结构,除重点和刚性支出外,其他一般性支出一律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压减,集中财力保障重点领域。强化财政支出管理,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测分析,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预算执行效能。推动建立健全财政资金动态监控体系和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保障财政资金使用安全规范高效。
5.强化财政监督管理。健全完善标准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的财政重大决策制度。深入推进财政内控建设,实现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分事行权,强化流程控制,加强风险防控。围绕重大财税政策执行、重大专项资金落实等情况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开展财经纪律执行情况专项检查,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深化政府采购“放管服”改革,发挥预算单位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主体作用。创新监管方式,加强对政府采购全过程的动态监管。推进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改革,加强管理会计体系建设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依法开展会计监督检查,加强会计诚信体系建设。
6.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完善国有资本经营制度,推动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范围,规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做好国有资产综合报告、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专项报告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专项报告工作,增加国有资产管理公开透明度,提升国有资产管理公信力。支持新一轮机构改革,做好经费和资产划转等工作。
六、加强自身建设,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
1.推进财政系统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经常对标对表,及时校准偏差。旗帜鲜明地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领导,增强“四个自信”,坚定“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提升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执行,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令行禁止,推动财政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路线开展。
2.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压实党建工作责任。继续推行党建工作“两个清单”管理。强化党建检查,实行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落实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完善支部规范化建设,推进财政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做实意识形态工作,建强意识形态骨干队伍,加强正面宣传引导,严密防范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
3.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加强财政法治宣传教育,持续开展学法、普法、用法和述法活动,根据财政改革发展所处的不同阶段,组织学习《宪法》、《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增强财政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能力。
4.优化财政行风作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深入查找整改“四风”突出问题新表现,坚决有力整改纠正,构建财政系统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深入推进财政系统精神文明创建,支持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开展活动,营造和谐向上的财政文化和机关氛围。
5.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持续推进财政反腐倡廉建设,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坚持日常教育与重点节点相结合,加强纪律教育、警示教育、廉政教育,强化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思想防线。强化日常监督,确保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有关规定。大力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严格依法行使监察权。认真执行党纪处分条例,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执纪问责,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违法问题,坚决惩治腐败。开展家庭助廉教育等活动,树立良好家教家风,弘扬社会公德。
6.加强财政政策研究。聚焦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围绕财政改革和发展中心工作,加大对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财政可持续运行等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的调查研究力度,提升政策研究服务财政改革发展的水平,提升财政宏观政策预测分析水平,为党委、政府出谋献策。
7.建设高素质财政干部队伍。积极稳妥推进财政部门机构改革,组织实施“三定”工作,完善职能设置,优化人员配备。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突出政治标准,坚持事业为上,提升干部选拔任用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优化财政干部队伍结构。完善干部教育培训体系,突出抓好财经政策及管理培训,强化财政干部特别是青年干部专业能力、综合素养,提升履职尽责水平。进一步发挥职级晋升改革试点的持续激励作用,统筹推进职务与职级并行工作。加强干部考核管理,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
8.提高机关管理水平。全面推进财政机关规范化建设,完善制度体系,构建科学高效的政务运转机制,提升财政行政效能。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规范机关财务管理。落实离退休干部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加强机关事务管理,统筹做好综合治理、信访、维稳、计划生育等工作,提高后勤服务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