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财政局2017年工作要点
2017年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省经济财政工作会和市第十三次党代会部署,围绕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开启复兴大武汉新征程的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有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创新财政扶持方式,支持经济转型升级,加大财政资金统筹盘活力度,保障重点领域支出;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强化财政财务监管,积极防控财政风险,全面提升财政管理绩效,推动财政可持续发展;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加强财政系统自身建设,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生态化大武汉提供坚实保障。
一、实施有效积极的财政政策,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经济稳增长
(一)支持落实“三去一降一补”重点任务。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全市经济结构调整要求,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将落实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任务,作为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抢抓多项国家重大战略和改革发展试点聚焦武汉的机遇,支持全市重大产业发展规划和重点建设项目实施。坚持分类施策、精准有效,综合运用政府投资引导基金、财政奖补等方式,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传统优势产业改造升级,促进振兴实体经济。
(二)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高新技术企业、科技企业孵化器及科技成果转化等财税支持政策,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产业创新能力。支持创新型企业培育引进、创新平台建设、关键技术与创新产品开发,打造创新产业链条。落实各类人才就业创业补贴扶持政策,支持创谷计划、“城市合伙人”计划,培育创新人才,助力招才引智,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完善政府采购政策,加大对创新产品、绿色产品和中小企业等支持力度。
(三)支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问题导向,围绕解决农业生产成本过高、新型经营主体培育不足、生产方式落后等突出问题,积极支持加快推进农业改革。完善农业补贴制度,提高补贴政策精准性,发展壮大农业新产业新业态。重点支持发展有机生态循环农业、“互联网+农业品牌”,加快建设7大现代都市农业示范园区,培育发展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中国“种都”建设,深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四)切实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继续落实营改增等减税降费政策,减轻企业负担,有效发挥减税政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效应,优化财税政策环境。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严格执行目录清单制度,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完善涉企收费监管机制,加大检查督办力度,坚决遏制各种乱收费行为。加强对中央、省降税降费政策的宣传力度,推动政策落地、落细、落实,为企业降本增效,助力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五)强化政府投资对经济增长的推动作用。落实市委将招商引资作为经济赶超发展的一号工程的要求,在预算编制、项目评审等环节加大力度,落实招商引资激励政策,促进招商引资、招财引智。综合运用资本金注入、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投入等方式,强化基础设施、优势产业、生态文明等重点区域、重点领域的投资,聚焦和适度增加有效需求。
二、全面落实民生政策,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水平
(一)推动公共财政可持续发展。财政支出预算安排任何时候都要守住保障民生这个底线,坚持积极而为与量力而行相结合,与中央、省、市改善民生部署相衔接,与财力水平相匹配,做到民生预期、财政预期、经济预期相一致。全面梳理已出台的各项重大民生支出政策,改变支出项目只增不减的固化格局,优化制度安排,将有限的资金用于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兜住兜牢民生底线。
(二)进一步推进精准扶贫。坚持开发扶贫与保障扶贫并重,强化精准扶贫财政保障机制,创新资金投入方式,聚焦薄弱环节,全力支持产业扶贫、助学扶智、医疗救助等扶贫政策落到实处。积极探索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财政贴息等方式撬动金融资本、社会帮扶资金参与脱贫攻坚。加大扶贫资金监督检查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做好对口帮扶工作。
(三)支持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全面落实就业优先战略,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着力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健全就业创业政策,完善创业担保管理办法,根据当前资金管理模式进一步优化后续管理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更好的服务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落实省、市失业保险相关政策,妥善做好化解过剩产能中职工安置工作。加强监督与控制,建立以绩效导向、结果导向的就业资金管理体系,提高资金效能。
(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稳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继续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降低费事政策。加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规范参保缴费政策。做好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和资金保障工作。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加快推进可持续发展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多种形式的养老服务机构,继续探索医养融合的养老服务模式。加大社会救助资金统筹使用力度,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完善多层次的救助体系。支持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做好统一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有关工作,落实公立医院改革政府投入责任,建立科学的补偿机制,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支持深入实施疾病防控“强基工程”,继续加强妇幼健康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医疗服务能力。支持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落实基本住房保障工作,支持棚户区改造工作,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
(五)着力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通过政策资金支持、政府购买服务、奖励引导等多种方式推动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支持改善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推动农村教师队伍建设,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一步支持校园足球事业发展。全面落实学生资助政策,确保学生不因贫失学。全面实施中职学校免学费,进一步提高中职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实施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支持职业教育办出特色,加强职业教育品牌专业建设,鼓励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进职业教育现代化发展。
(六)推动文体事业产业发展。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机制,保障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政策落实到位。支持各类公共文化设施、文化功能区提档升级。加大政府向社会购买文体服务力度,统筹推进实施重点文化惠民项目,引导文化资源向基层倾斜。支持文化科技创新,推动文化产业转型升级。支持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武汉国际马拉松赛等重大赛事活动,打造武汉文化品牌。
(七)促进改善城市环境和功能品质提升。落实中央关于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战略布局,把生态修复的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支持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促进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大力支持规划建设“长江主轴”,“长江新城”、东湖绿心等亮点区域,强化轨道交通、城市综合管廊、城市环线、四水共治等重点工程和项目投入,提升城市功能品质。强力推进节能减排,支持工业节能降耗和清洁生产,推动建立绿色低碳循环产业发展体系。落实公共交通运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政策,鼓励绿色出行。
三、进一步深化财政改革,积极构建现代财政制度
(一)进一步完善政府预算体系。进一步加大一般公共预算与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统筹力度。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力度,对政府性基金与一般公共预算投向类似的,优先通过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逐年提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比例,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专项收入统筹使用,清理一般公共预算中以收定支事项,取消排污费、水资源费等以收定支、专款专用的规定,对相关领域支出统筹安排保障。
(二)完善中期规划管理。继续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在中期财政规划的框架内,统筹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增强财政可持续性,强化三年支出规划的指导和约束作用,做好2018—2020年支出规划编制与2017—2019年支出规划的衔接工作。加强支出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纲要、相关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等的衔接。细化预算编制,严格控制部门预算中来细化到单位和项目的待分配资金规模。
(三)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规范绩效目标编审管理,促进绩效目标编审结果与预算编制有机结合、绩效目标与绩效评价有机结合。全面推进项目支出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深度与广度。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规范评价结果反馈整改,建立结果报告和公开制度,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
(四)清理盘活存量资金。对部门结余资金及连续两年末用完的结转资金,一律收回统筹使用。加强年度预算编制与盘活存量资金的统筹,编制预算时先安排存量,再安排增量。加强财政拨款结转资金管理,充分预计年底结转资金规模,加大结转资金与年度预算的统筹使用力度,合理安排分年度预算支出计划。建立财政性存量资金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制度,坚决盘活已有存量资金,严格控制新增财政存量资金。
(五)深化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完善动态监控机制,确保国库集中支付资金安全。强化对财政收支运行状况的监测分析,努力防范财政支付风险。完善决算工作机制,做好支出经济分类财政决算试编工作。加强决算数据的分析利用,依法开展部门决算批复工作。
(六)完善财政资金投入方式。继续深化专项资金改革,完善以投资引导基金为主,其他运作方式为辅的资金运作体系。继续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编制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规范政府购买服务程序,加强政府购买服务宣传。进一步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
四、加强财政监督管理,切实提高依法理财水平
(一)推进财政法治建设。加强财政法治宣传,牢固树立法治思想,严格执行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形成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良好氛围。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核,维护国家财政政策的严肃性。提高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办案质量。
(二)加强财政收入管理。依法加强财政收入组织工作,密切跟踪收入预算执行情况,加强分析研判,加强与税务等部门协调,促进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加强对经济和财政运行情况的分析研究,特别是加强对重点税源、新增税源的分析监控,及时掌握行业动态和税源变化情况。深入研究分析财政收入结构,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提升税收收入的比重,促进收入质量提高。继续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项减费政策,对已经取消和暂停的收费项目,采取回头看的方式,重点检查各执收单位落实情况,确保政策落实,同时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管理,及时更新和发布目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明确各执收单位的责任,通过规范收缴、控制减免、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等措施,强化非税收入管理工作,做到应收尽收。
(三)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坚持公共财政的基本属性,有所为、有所不为,减少介入市场机制可发挥有效作用的范围和领域,压减一般性支出,压缩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取消无效和低效支出。清理长期固化和非急需的支出项目,加强对支出政策的定期评估,集中清理常年安排、用途固化的支出,对绩效不高、资金沉淀的项目减少或不再安排预算,着力解决财政支出结构固化、僵化的问题。
(四)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按照预算法要求,提高转移支付提前下达比例。规范转移支付预算下达方式,严格禁止先下达预算再批复项目,提高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和规范性。规范预算调整行为,严格控制执行中的各类调整事项,遏制预算执行的随意性,增强预算执行刚性,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合理拨付和调度资金,提高财政资金运行效率。继续执行支出进度通报制度,提高财政支出的均衡性。落实预算单位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对预算执行进度缓慢或预计年内难以执行的资金,及时调整用途,避免资金沉淀。
(五)积极稳妥推进财政信息公开。依法公开政府预决算信息,组织和督促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强化部门主体责任,增强部门预决算公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全面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常态化公开、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财政政策信息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六)强化财政监督管理。围绕中央、省、市重大政策执行以及精准扶贫、三农、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关系社会发展和民生的重点领域、重大项目开展监督检查。对乡镇财政专管员制度执行落实情况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确保专管员各项制度全面落实到位。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能力建设,提升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深入推进财政系统内部控制建设,以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为切入点和着力点,将内控贯穿于财政改革发展和管理的全过程。加快建立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流程监管体系,实现“审批到哪里,监督问责到哪里”。
(七)依法管理行政事业资产。完善资产管理制度,明确和细化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对资产管理的边界,落实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职责。巩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成果。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日常监管,指导各区做好资产管理工作。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对政府资产价值量的编报审核思路,强化政府资产报告的编制工作力度。建立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绩效评价机制,以评促管,调动各区财政部门、市直主管部门对资产监督管理的积极性。
(八)加强政府采购监管。加强政府采购制度建设。围绕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要求,加强政府采购制度建设。完善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推进政府采购首购订购工作,推进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工作。加大政府采购政策宣传力度,拓宽政府采购政策信息宣传渠道。加强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建设。加强对集中采购机构的考核,加大对贯彻条例、信息公开、落实政策以及采购活动中易发高发问题的检查,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
(九)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强化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预算管理。按时完成置换存量政府债券工作任务。加强地方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完善地方债务风险预警和bt365.me_S365网络超时_365是黑平台吗处置机制,严格按照省下达债务限额对各区地方政府性债务实行总规模控制。科学评估债务风险,定期对地方政府性债务的规模、结构、发展趋势、逾期情况、以及风险程度进行分析评估,对债务高风险地区进行预警,守住风险底线。依法依规做好政府债券转贷工作,加强对债券资金使用、归还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确保资金按规定的范围使用。
(十)加强会计管理。加大宣传、贯彻、落实《会计法》等会计法律法规制度的力度。加强会计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党群共建。开展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深化行业自律监管。
五、强化机关内部管理,切实加强作风建设
(一)加强财政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不断强化“四个意识”。加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传导和落实,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深入推进财政部门党建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大力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加强党纪党规的学习,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把党的活动抓实抓规范,把党建工作抓严抓实。深入开展纪律作风建设,继续推进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加强财政系统政风、行风、作风建设,坚持党建带工建、带妇建、带团建,发挥群团组织作用,推动财政机关精神文明建设。
(二)深入开展“四风”方面突出问题整改活动。积极响应市委号召,以群众和服务对象最怨、最恨、最急、最盼的问题为重点,扎实推进整改落实,不断改进干部作风。要以积极查找和整治“新衙门作风”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抓手,深挖细查“小鬼难缠”、“慵懒散慢”等问题,密切注意“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花样,督促各项问题整改到位,确保不出现反面典型。
(三)深入开展财政反腐倡廉工作。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挺纪在前、执纪必严,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旗帜鲜明地支持纪检部门履行监督职责。加大廉政警示教育力度,强化思想观念,筑牢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强化支部履行落实、统筹、教育、监督、管理责任,营造风清气正环境,构建预防腐败长效机制。
(四)进一步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充分发挥绩效管理总抓手和指挥棒的作用,完善绩效管理指标体系和考核机制,做到目标设置科学、考核办法公平、办法执行严格、结果令人信服。通过绩效管理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振创业热情。
(五)加强财政调研工作力度。围绕财政改革与发展中心工作,从财政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防范财政风险、加强财政资金监管、财政改革落实情况等方面,开展重点课题调研,强化对策性调研,形成有价值、可操作、可实施的调研成果。
(六)提升财政干部干事创业能力。贯彻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进—步完善培训制度,创新干部教育培训模式和形式,构建分层次分重点的培训体制,提升培训实效,提高财政干部业务素质、政策水平和、干事创业能力。加强年轻干部多岗位培养锻炼。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和选任机制,严把选人用人的“标准关”、“程序关”、“审批关”、“纪律关”、“任职关”,选对人用好人。
(七)做好机关管理工作。加强机关政务运转、信息、宣传和财务管理。加强机关管理服务和综合协调,提高后勤服务保障水平。认真落实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责任制,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