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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财政局2015年财政工作要点

        市财政局2015年财政工作要点

        2015-03-11 10:37

        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确保完成2015年各项财政工作任务,现将《市财政局2015年财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2015年3月11日

          市财政局2015年财政工作要点

          2015年是我市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做好2015年财政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在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指导下,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应对财政领域趋势性变化,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工作重点,着力推动转方式调结构防风险,保持经济平稳运行;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障和改善民生;全面贯彻落实新预算法,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坚持依法理财,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管理,大力推进财政系统自身建设,全面完成财政“十二五”规划任务。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认真学习广泛宣传,全面贯彻落实新预算法

          新修订的预算法从201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认真贯彻实施新预算法是做好财政经济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各处室单位要认真学习、广泛宣传、准确把握、全面贯彻落实好新预算法。

          (一)全面认真学习新预算法。要认真学习、全面理解新预算法,准确把握新预算法的精神、原则和各项具体规定,增强预算法治意识,自觉把新预算法的各项规定作为从事预算管理活动的行为准则,严格依法办事,严肃财经纪律,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二)大力做好新预算法的宣传普及工作。采取多种形式组织新预算法培训,增强对全局干部职工、市直部门单位和全市财政系统的预算法治观念,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将预算法作为财政“六五”普法的重要内容,认真开展财政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让社会公众了解掌握预算法律知识,增强全社会的财经法治观念。

          (三)协调推进新预算法实施和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工作。做好新预算法配套制度建设与财政改革具体方案的衔接,相互协调、同步推进,按照新预算法的各项规定及时修改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文件,凡与新预算法规定相违背的,一律停止执行。抓紧制定与新预算法相适应、符合财税改革要求的配套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积极开展合法性审查,并及时公布,切实满足预算管理实践的需要。

          二、积极深化财政改革,着力完善公共财政体系

          (一)建立完善定位清晰、分工明确的政府预算体系。明确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收支范围,建立定位清晰、分工明确的政府预算体系,将政府的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实行全口径预决算管理。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做好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等1l项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的相关工作。

          (二)完善预算编制机制。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完善基本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加快推进项目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建设,尽可能做到预算编制的科学化、规范化。进一步规范预算调整行为,增强预算执行刚性,缩小预决算差异。严格清理规范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根据政策和规划优先保障重点支出。用好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促进跨年度预算动态平衡。

          (三)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探索研究跨年度支出计划编制方法,探索编制三年滚动财政规划和中期财政规划。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同配合,探索建立中长期重大事项科学论证机制,凡是涉及财政政策和资金支持的部门、行业规划,都应与中期财政规划相衔接。科学编制“十三五”财政规划。

          (四)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扩大预算绩效管理范围,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逐步实现市级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全覆盖,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加大审核工作力度,逐步提高绩效目标编报质量。进一步扩大绩效评价范围,开展部门整体支出和财政政策绩效评价试点。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评价结果作为调整支出结构、完善财政政策和科学安排预算的重要依据。

          (五)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制定存量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清理、审核结转结余资金,控制和压缩财政结转结余资金规模,加大结转资金统筹使用力度,提高财政存量资金使用效益。全面清理已发生的财政借垫款。严禁违规对非预算单位及未纳入年度预算的项目借款和垫付财政资金。全面清理整顿财政专户,一律不得新设专项支出专户。规范权责发生制核算,按照上级要求,试编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

          (六)全面推进预决算公开。严格落实新预算法关于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依法按时公开预决算信息。进一步扩大部门预决算公开范围,细化部门预决算公开内容,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七)加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改革。针对部分财政专项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不规范、不透明的问题,积极研究整改方案,制定整改措施,整合工作力量,狠抓承诺整改,加大改革力度,提高分配透明度。认真履行好监管职责,按照“明确主体、分清责任,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加强监管、确保安全”的原则,健全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强化专项资金监管。要厘清财政与部门专项资金管理中的责任边界,切实做到“不越位”、“不缺位”。

          (八)规范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实施地方政府债务规模控制和分类管理,逐步将地方政府债务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建立债务风险预警和bt365.me_S365网络超时_365是黑平台吗处置机制。做好地方政府债务日常管理和定期债务统计分析报告工作,建立债务信息披露机制。加强考核管理。

          (九)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研究制定推进武汉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政策措施。开展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PPP项目申报、实施和管理培训工作。

          (十)认真落实税制改革政策。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实现结构优化和社会公平,促进公平竞争和统一市场环境建设。按上级统一部署推进“营改增”等其他税制改革事项,做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范围扩面工作。

          三、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一)促进经济结构调整。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突出财政政策和资金的引导作用,支持打造“工业倍增升级版”,统筹使用重大产业发展基金,鼓励通过股权投资、注资担保公司等方式,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支持企业发展。扶持科技创新和产业转型,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引导基金规模,加快投资建立一批天使产业、并购等子基金,支持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加快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落实财政支持政策,支持光电子信息、新能源汽车等新兴产业以及现代物流、旅游会展、金融服务等现代服务业提速升级。大力推进电子商务等新兴业态、节能环保产业和循环经济发展。

          (二)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引导和带动社会资本增加科技创新投入。落实激励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的政策,支持知识产权保护和转化应用。加大科技投入整合统筹力度,提高科技投入使用效益。改革对科技的直接无偿资助方式,采取“前补助”方式支持基础研究项目,采取“后补助”及间接投入方式支持应用研究项目,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支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支持科技服务平台项目。

          (三)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继续实施对中小企业减税政策,增强实体经济活力。落实普遍性降费政策,继续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按规定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收费基金项目。推行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管理机制。配合建立中小微企业融资基金、继续支持金融机构“惠融通”集合贷款,帮助解决融资难等问题。

          (四)支持农业可持续发展。优化财政支农资金结构,大力支持现代都市农业示范园区和设施农业、智慧农业建设,推进快生蔬菜等农产品生产基地提档升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结构调整和可持续发展。继续推进土地整治和农业综合开发,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支持开展原产地抽样检测及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支持新城区农田水利、通村通湾公路等设施建设和管护。深入推进精准扶贫开发。进一步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支持培育新型生产经营主体,推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拓展财政支农方式,引导金融机构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

          四、优化财政支出管理,支持发展城乡社会事业

          (一)落实就业优先战略。根据就业形势的变化,落实完善政府促进就业创业的财税政策。支持实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持企业吸纳就业,开展职业培训稳定就业岗位。突出转业转岗培训和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提高职业培训质量。整合公共就业服务资源,支持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和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

          (二)加强社会保障工作。加快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提高企业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水平。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一体化建设,适当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水平。健全城乡社会养老保障体系。推进以医养融合为重点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按照中央部署认真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和工资调整有关工作,加强资金测算,积极筹措资金,确保政策落实。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原则,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落实特殊群体社会保障待遇,加强困难群众救助救济工作,落实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救助救济政策。

          (三)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按要求做好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提标工作,研究建立稳定可持续的筹资机制,推动整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落实完善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和异地就医结算相关制度。按要求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财政补助提标工作。继续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体制机制综合改革。支持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

          (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探索利用PPP模式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盘活存量房,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运营管理。完善保障性住房资金管理,积极支持棚户区改造。加大保障性住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

          (五)促进教育公平和提高。支持公办、民办并举,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全面改善贫困地区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促进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完善教育拨款补助机制,支持中高等职业学校深化改革、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资金使用绩效。支持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加大扶困助学力度。进一步完善促进社会力量兴办教育的政策措施。

          (六)推动文体事业改革发展。推动文化体制机制创新,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支持传统文化传承保护、加强农村文化建设。支持重点文化工程建设和重大体育赛事活动,继续落实和完善文化体育经济政策,促进文体产业发展。

          (七)支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大力支持重点区域水污染综合防治和重点湖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加大大气污染防治投入,支持实施改善空气质量行动计划。巩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成果,推动城管革命进农村。继续推进节能减排,淘汰落后产能,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继续支持绿满城行动计划实施,完善生态效益补偿、湿地保护等财政保障机制,促进和保障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

          (八)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打造中部地区门户机场、长江中游航运中心等交通枢纽工程,继续推进轨道交通、过江通道建设;积极支持园博园配套设施和城市绿道、微循环路和停车场建设,促进污水处理、排水bt365.me_S365网络超时_365是黑平台吗等设施进一步完善,提升城市承载能力。深化城市基础设施管理维护事权与支出责任改革措施,支持加强城市综合管理,强化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收集转运等民生工作,继续巩固“城管革命”成果,改善城市形象,提升居民幸福感。

          五、继续强化财政管理,切实提高依法理财水平

          (一)加强财政收入征管。全面开展税(费)源普查,深入分析财政收入结构。加强收入预测和预算执行分析工作,改变基数加增长的计划编制办法,建立科学的收入预测模型,使收入计划尽可能反映经济发展和税源实际水平。加强收入征管,支持税务等部门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加强非税收入预算管理,完善非税收入征缴制度和监督体系。组织开展清理检查,严肃查处本地区财政“空转”、预征税收等行为,维护财政经济运行良好秩序。

          (二)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资金拨付审批流程,落实部门单位的主体责任。加强对部门预算支出异动情况和违规行为的监管,强化部门决算对预算单位的约束,加强对决算数据的合规性、真实性、完整性的审核。

          (三)改革完善政府采购制度。贯彻《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探索实施通用类货物“商场供货(含电商)+网上竞价”采购。按照“建机制、简程序、抓监督、促公开”的原则,再造政府采购流程,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在政府采购预算执行中取消财政审核环节,由预算单位依法确定采购形式、采购方式并组织实施,向社会全面公开政府采购信息。财政部门依法加大政府采购监管力度。

          (四)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制定年度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和负面清单,协调做好政府购买服务组织实施、信息报送和经验推广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加快培育社会组织,提升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能力,将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交由社会组织承担。

          (五)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开展《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的宣传和培训,进一步对现有资产管理制度办法进行修订完善。继续组织做好事业单位及所办企业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

          (六)做好会计行业管理工作。加强新出台政府会计准则等法规的宣传培训工作,深入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的贯彻实施,强化风险防控,增强责任意识。认真组织各类会计资格考试。进一步推进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作。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管理和服务工作,积极引导会计师事务所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等改革。强化监管,推动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建设。制定扶持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深化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建工作,促进行业科学健康发展。

          (七)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开展业务培训和调研,加强对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指导。扎实做好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预算、竣工决算评审工作,提高财政资金绩效,保证资金安全。加强对招标入围评审机构的管理,提高评审质量,控制评审风险。

          (八)强化财政监督管理。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政资金监管,严格执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严防“跑冒滴漏”。强化预算监督,加强对预算单位预算编制、执行、决算情况和专项资金尤其是民生等重点领域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日常监督和财务专项监督检查的有机结合。加快完善推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财政配套政策的制定,规范党政机关公务支出行为。严格执行行政运行开支范围和标准,强化“三公”经费预算控制数管理,完善公务卡制度,遏制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中的违纪违法现象,切实控制和降低行政成本。做好公务用车改革后配套政策衔接,促进从根本上解决“车轮上的腐败”。健全完善“小金库”专项治理长效机制,进一步整顿和规范财经秩序。

          (九)做好财政科研和信息宣传工作。围绕当前财政改革发展中的热点难点,有针对性地开展课题调研,提高财政类期刊编撰质量和财政信息报送质量,不断提升参谋辅政水平。完善新闻宣传管理制度,拓展新闻宣传载体,丰富财政门户网站内容,提高财政新闻宣传效果。

          六、强化机关内部管理,切实提高行政执行力

          (一)进一步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充分发挥绩效管理总抓手和指挥棒的作用,完善绩效管理指标体系和考核机制,做到目标设置科学、考核办法公平、办法执行严格、结果令人信服。通过绩效管理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振创业热情。

          (二)加强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抓手,深入推进财政系统能力建设。大力加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提高财政系统党建科学化水平。持续抓好教育实践活动和党组民主生活会整改方案的落实,加强监督检查和跟踪问效,适时开展“回头看”,确保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任务全面落实。坚持从严治党,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大兴好学、亲民、清廉、尚能之风,营造“清廉为官、事业有为”的良好氛围。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党性定期分析、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提高组织生活会质量,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坚持党建带工建、带妇建、带团建,推进机关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做好全市财政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继续开展“三万”活动等定点帮扶工作。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推进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财政部门党组(党委)的主体责任和财政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责任,做到业务工作和反腐倡廉建设“两手抓、两手硬”,为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提供有力保障。落实从严治党各项要求,严明党的纪律,加强党纪党规教育,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政令畅通。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十一条禁令,推进财政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加强财政惩防体系建设。

          (四)推进财政干部队伍建设。坚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构建分层分类分阶段的培训教育计划,着力提高干部教育培训效果。健全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建立科学有效的选人用人机制。调整和优化干部队伍结构,选准用好干部,提高干事创业能力。

          (五)加强财政内控管理。加快研究建立和实施我局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按照权责一致、有效制衡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的原则,认真梳理、科学划分组织结构和职能,合理匹配内部机构的权力与责任,健全相互牵制的职能和岗位机制,加快制定内部控制操作规程,并切实抓好执行,强化制度的刚性约束。要建立起对各类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的机制。

          (六)做好机关后勤服务工作。认真落实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责任制。继续抓好财政机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做好机关事务管理服务和综合协调工作,提高后勤服务保障水平。加强机关财务管理,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审核把关,严肃财经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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