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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市财政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

        武汉市财政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

        2022-07-11 16:10

        序号执法项目大类审核的具体执法法定项目依据应提交的审核资料审核重点审核时间
        1行政处罚   1.较大数额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数额较大;
           2.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应当告知听证权利事项的处罚决定案件;
           3.案情复杂、争议较大的案件。包括在违法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管辖权的确定等方面存在争议的案件;
           4.其他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包括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的权益可能受到重大影响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人数较多的案件。
           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非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1000元以上的罚款;对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有非法所得的处以30000元以上、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10000元以上的罚款。
          1.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武汉市财政局行政执法公示管理办法》《武汉市财政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武汉市重大财政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的通知(武财法〔2020〕944号)
          2.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武汉市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 《武汉市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 《武汉市财政行政处罚法制审核意见表》的通知(武政规〔2021〕2号)
           1.完整的行政处罚卷宗材料;
           2.案件承办机构的办理建议及理由、依据;
           3.组织听证的,还应当提供听证公告、现场记录等材料;
           4.拟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从重处罚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并附上相应的证据材料;
           5.其他需要提交的证据、证明材料。
           1.提交审核材料是否完整;
           2.财政执法机构主体是否具备执法主体资格,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
           3.是否属于财政执法机构职权范围;
           4.执法对象是否认定准确,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
           5.执法程序是否合法;
           6.适用法律、法规或规章是否准确,执行裁量基准是否适当;
           7.行政执法文书是否完备、制作是否规范;
           8.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
           9.其他应当审查的内容。
        自收到行政处罚案卷及相关材料之日起,一般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案情复杂的,经执法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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